臺灣“陸委會”14日下午在臺北舉行記者會,就推動洽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作背景説明。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表示,海關合作是兩會優先協商的ECFA後續議題之一,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已展開業務溝通,就協議文本草案進行逐條討論,並就海關程式、海關合作、請求程式等重要內容達成共識,進展順利。預計在第八次兩會領導人會談前,繼續就少數未決問題、協議文字等進行協商及確認,完成簽署協議的準備工作。
“陸委會”指出,該協議的簽署,具有5方面效益:
——協助企業解決通關問題,有利業者降低營運成本。
——簡化兩岸貨物通關程式,建立便捷通關環境。
——杜絕兩岸非法貨物走私行為,維護稅收及邊境安全。
——擴大ECFA(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效益。
——為兩岸ECFA後續協商順利完成奠定基礎。
記者會上,臺灣“財政部次長”黃定方從專業和技術層面,介紹了兩岸海關合作協議的內容、效益等,並回答了記者提問。
據介紹,兩岸經貿發展快速,大陸已成為臺灣最大貿易夥伴、出口市場、貿易順差來源及第二大進口來源,也是臺對外投資最多的地區。據臺灣方面統計,2011年,兩岸貿易總額突破1600億美元,其中臺灣從大陸進口433億美元,大陸從臺灣進口1249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