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5月28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臺灣“立法院院會”今上午三讀通過臺灣“所得稅法修正案”,將臺灣企業營所稅從現行20%調降至17%,並從今年度開始施行。日前産業創新條例通過,再搭配今天通過將營所稅調降至17%,預計將可為臺灣創造約新台幣690億元的經濟效益。
配合産業創新條例提升企業競爭力,臺“立法院”朝野黨團分別提案調降營所稅至17%與17.5%,上午仍無共識;表決後,國民黨團以42票贊成、民進黨團以32票反對,通過了17%的提案。
民進黨團幹事長李俊毅質疑“17%”是不顧財政狀況的“純政治版本”。國民黨籍“立委”羅明才則認為,不管是17%或17.5%,都是因應促進産業升級條例落後,鼓勵廠商發展與回臺設廠,只要讓企業樂於在臺灣投資,就能創造就業率;讓利給企業界,企業界因而得利不是很好嗎?
臺“立法院長”王金平説,産業創新條例制定過程中,朝野充分考慮如何照顧中小企業,大家共識就是未來在所得稅法修正時調降營所得稅率,且採單一稅率,中小企業普遍享受到,相信産創條例未來對臺灣中小企業會有很大幫助。
臺當局“行政院長”吳敦義在同場合表示,調降營所稅率至17% ,對臺灣各種産業發展是最好方式;臺灣産創條例更公平地讓中小企業、傳統內需與高科技産業,受到公平如一的待遇;今後稅賦減輕、簡政減稅的結果,讓企業增強競爭力。未來要在簡政便民方面更加努力,讓産業界發揮更大競爭力,加強産品外銷能力,從而振興臺灣經濟。(台灣網 張辰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