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居住證臺胞證並行不悖 臺胞權利不受地域影響
2018年09月12日 11:51:00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9月12日訊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今天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會中,中評社記者圍繞大陸日前制發臺灣居民居住證一事接連發問:請問居住證推出後,臺胞證功能是否會被弱化?居住證期限為五年,若五年內臺胞返臺或到大陸其他省市工作生活,還要重新辦證嗎?另外,會出現居住證跨省無法同等享受公積金及購房等政策的情況嗎?
新聞發言人安峰山回應指出,在這裡我要澄清一點,臺灣居民居住證便利臺胞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的證件,而臺胞證是臺灣同胞往來大陸的證件。居住證與臺胞證是並行不悖的兩個證件,居住證並不取代臺胞證。居住證正式啟用後,不會影響臺胞證原有的功能,也不會影響臺胞此前憑臺胞證所享有的權益。
在居住證有效期內,臺胞返臺後回大陸居住地或遷居,其證件仍然有效。居住證上承載的由國家提供的各項權利、公共服務和便利在大陸各省市都可享受,不會因地域問題受影響,由居住地提供的各項權利、公共服務和便利在居住地外則需按各地規定處理。(台灣網 王思羽)
[責任編輯:王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