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台灣網5月19日訊 有島內平面媒體報道稱,近日網路上流傳一張照片,臺灣地區前領導人陳水扁,由一位狀似海外籍看護的女子攙扶,走在路上,神情輕鬆,背後還有一名男子跟隨。
據報指出,阿扁當初保外就醫時就傳出至少要請2名看護,才能照顧他起居生活,但他一直喊窮,沒有想到,最後竟然請不起看護,淪落到要跟阿珍(妻子吳淑珍)共用一名看護的地步,且還被拍到。他們恐怕已違法,可能面臨15萬元新台幣的罰款。
臺北市議員李慶元説,他向勞動局查詢得到答案是,看護只能“當事人”使用。如果要求看護額外去照顧別人,看護有權拒絕,即使看護同意幫忙照顧其他人,若被發現也算違法。
李慶元表示,他相信扁家不會窮到請不起另一名看護,但他懷疑以阿扁的“病情”,就算是阿扁親自申請,恐怕也不會通過巴氏量表(目前臺灣長期照護上最常用來評估個案身體功能的量表。通過量表鑒定,可了解患者需要給予什麼醫療照顧及確認是否符合申請外籍看護)的審核標準。“巴氏量表很嚴格,請看護,必須‘生活難以自理’,最起碼要坐輪椅,或是躺在床上,無法自由行動,像吳淑珍一樣。阿扁都很正常,如果他能請到看護,搞不好還會被懷疑涉及特權!”(台灣網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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