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與兒子陳致中。(中時電子報圖 黃國峰攝)
台灣網4月29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因貪污案將贓款匯往瑞士藏匿,經特偵組向瑞士司法互助請求,特偵組4月28日接獲瑞士聯邦檢察官通知。瑞士最高法院已判決確定,目前陳水扁不法所得美金674萬6,840元資産(約計新台幣2億元)應返還臺灣,特偵組將持續與瑞士聯邦檢察官連係後續有關該等資産變價匯回之程式。
特偵組承辦檢察官分別於2013年10月間、2014年12月間二度親赴瑞士與瑞士聯邦檢察官及瑞士司法部溝通討論司法互助事宜。
瑞士聯邦檢察署檢察官于2014年4月1日決定,命令將Avallo及Bravo賬戶內之美金674萬6840元資産(約計新台幣2億元),匯回特偵組指定賬戶。但陳致中等人對於瑞士檢察官命令向瑞士聯邦刑事法院提出異議,瑞士聯邦法院于2015年1月駁回陳致中等人之異議,陳致中等人再上訴至瑞士最高法院。
特偵組今年4月28日接獲瑞士聯邦檢察官通知,該案已經瑞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請求匯回的美金674萬6840元資産將儘速匯至特偵組指定之賬戶,Avallo及Bravo賬戶內之其餘千萬美金資産,仍將持續凍結,等待臺灣進一步之請求。(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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