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
台灣網4月24日訊 臺北市長柯文哲想要把監視器當成取締違停的工具,引來許多法律人不以為然。對此,臺灣東森新聞報道指出,今天(24日)他在市政會議上再度開炮,説法律本來就是要為人服務的,還説想不通的人“腦袋裝大便”。話一説出口,引發了更大的爭議。
監視器到底可不可以檢舉開單?柯文哲想做,還很堅定,引來反對聲浪,但他決定就是決定了,還重炮開轟批評他的人不知變通。柯文哲説,“奇怪耶,這個法律是服務人,不是人去服務法律,人家問我,問我的評語,腦袋裝大便,腦袋裝大便!”
這樣的話聽在臺北文山區萬興裏里長詹晉鑒耳裏有點刺耳。他是律師也是里長,聽到很多里民的抱怨,他説,“其實監視器它仍然只在於一個證人,或者説證據的概念,它並不是可以真正下裁判的那個裁判者,應該沒有一個‘國家’會用監視器來取締違停。”
但柯文哲認為,“這就是醫師跟律師不一樣的地方,律師是按照條文辦事,對醫生來説忍不住,病人都要死了我還……。”柯文哲説,“開刀開到一半,難道按照書開嗎?”
對此,詹晉鑒指出,“醫生所想的比較是我今天有什麼問題,我就把它解決掉就對,但社會上的很多很多問題,並不是只有你把它切掉。”
東森新聞則報道指出,如果按照柯文哲的做法及想法,未來停在紅線的車都可能會被監視器徑行舉發。監視器取締有判定問題,且依照現行規定,拍照開單時,車主在車上應該用勸導的,監視器從後方拍起來,誰知道車主在不在車上?另外,臺灣取締交通遵守的是“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這樣一改,全臺都得“修法”,不只臺北市的監視器可以開,其他縣市也要開,牽扯層面很廣。柯文哲想要杜絕違規停車快狠準,只怕依照現行的規定做事還有難度。(台灣網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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