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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行政機構:盼立法機構速通過“示範區條例”

2015年02月02日 13:17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聯黨“立委”葉津鈴1日表示,“國發會前主委”管中閔請辭獲准,“行政院”也應撤回“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但臺灣“行政院”官員強調,“示範區條例”仍列為“立法院”下會期優先法案,“不可能退回”。

  臺灣“行政院會”前年12月通過“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送至“立法院”審議,但因朝野“立委”對草案內容無共識,至今1年多仍“卡關”,僅審至第4條。先前負責與“立委”協調的管中閔辭職走人,為此案增添變數。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表示,“示範區條例”是下會期“重中之重”,一定會持續推動。“立法院”民進黨團書記長黃偉哲説,“示範區條例”已進入委員會,就照程式“實質審查”,民進黨團沒有要求撤案重審。

  “國發會”官員1日表示,“示範區特別條例”是臺灣重要經濟政策,不該與任何人的去留産生關聯,“示範區特別條例”不可能退回。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表示,“國發會”已經下修今年自由經濟示範區推動目標,“行政院”能透過行政命令鬆綁的,都已盡力去做,剩下部分需要“立法院”協助,儘快通過“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

  “行政院”官員指出,在野黨“立委”對“示範區特別條例”提出的多項質疑都不存在,盼“立委”理性審查,“行政院”願配合逐一檢視,希望儘快啟動對話。

  “行政院長”毛治國上月21日聽取“國發會”簡報示範區第一階段執行成果,會中毛揆要求“國發會”加強與在野黨“立委”溝通,若遲遲無法獲得共識、無法“包裹立法”,不排除改變策略,“分別立法”解套。

  “國發會”官員坦言,分別立法的難度也很高,這是最後不得已的“下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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