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老人福利機構多數有缺失,“監察委員”尹祚芊申請自動調查,厘清臺當局相關部門是否善盡規劃督導責任,確保老人健康受到保障。
臺“監察院”5日發佈新聞稿指出,臺灣邁入高齡化社會,65歲以上老人比例持續攀升,老人或失能病患的照護需求與人權相關議題引起社會高度重視。“監委”尹祚芊自動調查臺當局對於老人機構的督導成效,以確保受照護者的健康與相關權益。
臺“監察院”已著手調查多起老人福利機構相關案件,惟礙于督導單位分屬不同行政部門,故相關問題一直無法獲得一致圓滿的解決方式。
“監察院”指出,根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于2014年12月29日公佈的查核結果,仍有高達9成的老人福利機構不合格,相關缺失包括機構建物有違建、安全通道有堆積物阻礙、或是使用過期多年的藥品,這些問題均嚴重危害到老人的健康與安全。
尹祚芊表示,“老人福利機構”的定義為何,所收容的對象的標準與定義為何,與“護理機構”的服務對象及服務內容有何區別,都需要厘清。
而日趨成長的失能病患、身心障礙病患或老年人應隸屬何種機構照護較為妥適,臺當局有無站在受照護民眾及家屬的立場來整體考慮、規範、管理,防範類似案件再生等問題,都是尹祚芊關心的重點。
尹祚芊表示,“監察院”將繼續厘清相關部門是否善盡規劃督導責任,以確保能提供老人及失能病患的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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