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臺灣曾被西方譽為“亞洲和全世界的民主燈塔”,而3月18日年輕大學生們蜂擁而至“佔領立法院”,並在“立法院”內進行一番熱熱鬧鬧的打鬥。繼18日佔據“立法院”後,大群學生及團體23日晚間又攻佔“行政院”。這讓本來是正常的民意表達最終卻演變成了“一場民主的作秀和鬧劇”,頓時讓這個“燈塔”自己找不到方向。
這次佔領“立法院”行動之初是一些學生和民眾在街頭舉辦“守護民主之夜“抗議活動,隨後他們涌入立法院內靜坐抗議,接著又衝進“立法院”會場佔據主席臺。學生們將椅子堆砌起來堵住“議場”其他出口,並在主席臺高舉“佔領63小時”的標語,還發表了“3 18青年佔領立法院,反對黑箱服貿行動宣言”。繼而,他們開始在“議場”之內展開進一步的活動,有的席地而坐,有的或躺或睡,有的則接吻、抽煙、吃東西、喝酒,甚至設立臨時廁所,“立法院”牌匾被拆下來扔在地上“踏上千萬隻腳”,“立法院”場內的麥克風、電話、投票計數器、電腦等設備也遭到毀損和破壞。
這次“3 18佔領立法院”的行動被各路新聞媒體進行了轉播和即時報道,同時,由於網路的便捷,年輕人對網路技術的熟悉和運用,“立法院”內的情況通過網路媒體實現了實況轉播,進而形成了場內與場外的互動。
客觀而言,青年學生們積極參政議政的熱情和表達政治意見的行動和勇氣是值得佩服的,但是這種意見的表達必須通過適當的渠道,其方式應該是溫和而富有理性的,也只有這樣,其對於某些政治話題“不同意”或“不支援”的立場和觀點才能夠被社會各界充分地關注和理解。否則,如果反對意見的表達演變成肢體衝撞、拳腳相向,甚至是“暴力行動”,而且此種行動的擴散讓這個社會充滿了割裂之感和暴戾之氣,那麼這樣的政治表達就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情緒宣泄,甚至有滑入到民粹主義的危險。
在臺灣政治活動過程中,經常發生“在野黨”和“執政黨”在“立法院”內因為某些議題而陷入肢體衝突甚至大打出手的情景。“立法院”成為各派政治力量“肉搏戰”戰場並非奇談怪事,甚至似乎已經成為家常便飯。
2010年初,因為“地制法”的修改,藍營和綠營的“立委們”在“三讀”過程中上演“武鬥對決”。在兩個多小時的混戰中,雙方互為攻守,多名立委挂彩受傷。“立法院院長”王金平遭到肢體阻擋而無法進入議場內,“立法院副院長”曾永權臨時代理會議主席則被搶奪麥克風而無法正常發言主持,其衣服、領帶被拽拉撕扯多次,西裝被扒掉一半。有女“立委”則直接趴在主席臺上,阻擋主持人開會。
去年6月和8月,藍綠“立委”又因為議題而兩度上演全武行,雙方輪番搶佔主席臺,議場所有出入口被牢牢上鎖鎖住,表決器被用報紙填塞,會場內潑水、潑咖啡,礦泉水瓶、飲料瓶滿天飛,咬人、互扯衣領直至扭打在地,“立法院”一次次變成鬥毆的戰場。
對“立法院”內的這些亂象,有的媒體依然是敝帚自珍,誇讚有加。連那一隻在場內飛扔的鞋子也被冠以“民主之鞋”的美譽,似乎加上“民主”二字,這些行為頓時成為可以炫耀、誇讚和模倣的對象。久而久之,這些似乎已經內化成為臺灣政治文化的一部分,也許正因為如此,青年學子們也如法炮製躍躍欲試地佔領“立法院”,將其變成泄憤縱情的地方也就在所難免了。而且,這些行為被堂而皇之地冠以“民主”二字似乎也就當然地可以實現“責任豁免”。
民主不僅僅是個人意志簡單而直接的表達,它是一種生活方式的選擇、一種價值的確認。選擇民主也就意味著要容忍民主本身所帶來的不同於個人立場的決定。因此,民主不應成為被任意揮灑、裝扮的小姑娘,否則,“立法院”內的種種亂象可能會掏空民主的內涵、惡化民主的品質,從而變成臺灣的民主之殤。(李曉兵/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臺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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