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停職的臺灣南投縣長李朝卿(右二)昨日帶著支援者前往“內政部”陳情,要求准予復職。來自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3月11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南投縣長李朝卿涉案停職近一年,昨日到臺灣“內政部”申請復職。李朝卿表示,依地方條令,交保後即可復職。
李朝卿涉縣府工程弊案,前年11月被收押,去年3月30日遭起訴後交保,即向“內政部”申請復職,當時的“內政部長”李鴻源曾説依法、依慣例都應該復職。但復職案卻遭被駁回。
李朝卿昨率500多名支援者,並出具5萬多名支援者的聯署書,還有十余名縣議員同行。李朝卿説,依地方條令,涉案的縣市長交保後都可以復職,前南投縣長彭百顯、雲林縣長蘇治芬都如此,唯獨他不能復職,他要爭取自己的權益。
李朝卿停職近一年,為何拖到現在才再度申請復職?還帶著5萬多名支援者聯署書?外界認為大抵與年底選舉有關。國民黨南投縣長參選人林明溱亟需操盤手輔選,國民黨內部缺乏人手,李朝卿手握5萬多名支援者聯署書,意在展現自己基層實力,“提醒”國民黨高層“選票想不想要?”
民進黨南投縣長參選人李文忠説,他沒有想過李朝卿復職的選舉效應,只是關心縣民是否願意看見一名貪污罪的被告每天在縣府上班、到學校頒發縣長獎。
李朝卿昨日步出“內政部”後告訴支援者,他不是眷戀職務,只因有任期約定,復職是為了履行和選民的約定,“哪怕只剩一天,也會申請復職”。(台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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