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報告:中國社會結構滯後經濟結構15年

時間:2010-01-09 09:02   來源:中新網

  核心提示:8日,社科院報告指出,目前中國社會結構落後於經濟結構大約15年,這是産生當前諸多社會矛盾問題的重要原因。當前中國的經濟結構已進入工業化中期階段,甚至有些指標表明已經進入了工業化後期階段。但是,社會結構指標還沒有隨著經濟結構的轉變而實現整體性轉型。

  昨天(1月8日),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發佈中國社會階層研究報告之《當代中國社會結構》。報告指出,目前中國社會結構落後於經濟結構大約15年,這是産生當前諸多社會矛盾問題的重要原因。

  報告指出,社會結構和經濟結構是一個國家和地區的兩個最基本結構。前者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基本社會形態,是觀察分析這個國家或地區社會狀況、社會發展水準的重要維度。而後者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基本經濟形態,是觀察、認識這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狀況和發展水準的重要維度。其中社會結構由就業結構、消費結構、社會階層結構、收入分配結構、家庭結構、城鄉結構等多個指標構成。

  現實發展中的若干重要指標表明,當前中國的經濟結構已進入工業化中期階段,甚至有些指標表明已經進入了工業化後期階段。但是,社會結構指標還沒有隨著經濟結構的轉變而實現整體性轉型,多數社會結構指標仍然處在工業化初期階段。例如中國的就業結構要達到工業化中期水準大約需要25年,中國的消費結構要達到工業化中期水準需要9至16年。綜合社會結構主要指標,報告根據測算認為中國社會結構滯後經濟結構大約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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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破口是推進城市化

  昨天,參與報告發佈的有關專家表示,加快社會結構的調整,改變社會結構滯後於經濟結構的局面,協調經濟社會發展,是當前中國社會發展的目標。目前調整社會結構的突破口是推進城市化。專家稱,由於上世紀60年代初期吃了“三年困難”的虧,從此嚴格實行城鄉隔離的戶籍制度,將農民堵在城外。改革開放實行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賣方市場變成了買方市場,但城門依然關著。實踐證明這不符合社會發展的規律。應該通過改革戶籍、就業、社保等體制,最終實現城鄉一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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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階層結構調整需壯大中産階層

  【報告】社會結構的內核是社會階層結構。就目前中國社會階層結構狀況而言,社會政策調控的取向重點應圍繞“壯大中産階層、縮小社會中下階層、整合階層利益關係”展開。從中産階層壯大角度講,目前中國每人平均GDP已經達到3000美元,開始向中等收入國家邁進。但是,與此相伴而生的階層利益分化所導致的不穩定因素也在不斷顯現,在階層利益分化短時間內還很難有效扭轉的情況下,促進中産階層的壯大對於增強社會的穩定是重要的途徑之一。

  【專家解析】在工業化中後期階段中産階層規模比例一般在22.5%至65%左右。報告課題組研究認為目前中國中産階層規模為22%左右。達到發達國家中産階層規模大概需要17年。壯大中産階層應該先通過提高個稅起徵點、加強對教育、醫療、住房等民生領域的調控進行“減負”。

  分配結構問題加深不公平感

  【報告】改革開放以來,爭議最多、衝突最多、分歧最明顯的社會結構因素為收入分配領域。中國居民收入分配結構歷經“打破絕對平等-相對平均-相對合理-收入差距過大”的深刻變遷過程。收入差距過大成為人們不公平感加深的主因,必然影響社會安定和諧,需要從制度層面加以改革調整。

  
  【專家解析】報告特別指出,就目前收入分配結構調整具體操作而言,最低工資標準需要提高。面對2008年以來的金融危機,政府相關部門出臺一系列應對政策,其中為了緩解企業壓力,暫緩了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向上調整。需要注意的是,現在各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是普遍偏低。按照國際上通用的方法(社會平均工資法),月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是月平均工資的40%-60%,而目前中國所有地區的最低工資的上限僅為平均工資的43%左右,平均水準則明顯低於40%的下限。也就是説,按照社會平均工資法,沒有任何一個省份達到了最低工資標準水準。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下,維持最低工資標準不變,看似有利於企業,但是這不利於消費市場的擴大,反過來,更不利於企業的生産。(張然)

 

編輯:楊雲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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