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由於許多臺資企業資産註冊不在大陸,大陸銀行又難以了解及監管臺資企業在島內的資産狀況,導致無法進行財産抵押和信用擔保,缺乏有效融資保障,貸款落實就受到一定影響。對中小臺企而言,這成為産業轉型升級亟需解決的實際問題。
中華全國臺灣同胞聯誼會會長、全國人大臺灣代表團團長梁國揚就表示:臺胞非常擁護和贊成十項惠臺政策的出臺,但怎樣儘快落到實處,特別是1300億元款項,如何讓身陷融資困境但符合融資條件的中小臺企雨露均沾,是大家最關心的。
臺商急,臺籍人大代表們更急。
為幫助鄉親們解決融資等困難,在兩會召開之前,13位臺籍代表特意到臺資企業集中的閩、滬、蘇、京、津等地區實地調研、座談,傾聽基層聲音,了解臺商困境,尋找幫助惠政落實的辦法。 並在借鑒“江蘇昆山等地政府為臺商建立信用擔保機制”的成功經驗基礎上,形成了“由中央出臺政策,允許地方政府為臺資企業提供信用擔保,使符合條件的企業順利獲得融資服務”的書面建議。
對此,身為江蘇省臺聯會長的胡有清代表説,根據我們的實際調研,希望中央有關部門能夠出臺政策,允許或推動臺商比較集中的城市,發揮地方政府了解當地臺商的優勢,以一定的方式來為臺企擔保,幫助其融資。
陳蔚文代表則對“一定方式”提出具體論述。他建議專門成立對臺資企業服務貸款擔保機構,比如全國性的大型信用擔保公司,並在臺商主要聚集地開設分公司,借助政府的公信力,建立銀行與臺資企業的互信關係,為臺資企業取得貸款提供利好條件。
採用行政介入,借由地方政府擔保助臺企融資脫困,不失為一種辦法,但如何將臺企在大陸的融資引回抵押貸款和信用貸款的市場良性運作模式,既是臺企融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同大陸本地企業享受同等待遇的需要,也應是深化兩岸金融合作的長遠考慮。
同濟大學教授張雄代表就認為,設立扶持臺灣中小企業的專項基金,對臺資企業的幫助更為直接,“基金既可以提供貸款,又能為企業提供信用擔保。”
臺籍代表們還建議理順房産證辦理機制,加快落實臺資企業辦領廠房房産證,對於一些沒有土地使用權而擁有廠房的企業,可以允許以地上物件作資産評估,爭取抵押貸款。信用貸款方面,初期可利用香港“轉机站”優勢,加強大陸金融機構與臺灣本地銀行的合作,通過臺灣本地銀行在香港設立的分支機構了解臺資企業的資信情況。
“爭取臺灣金融機構前來大陸投資設立分支機構,建立兩岸商業銀行之間的跨區合作,可謂更優方式。”陳蔚文代表認為:加強與臺灣地區銀行合作,通過提供備用信用證、保函、諮詢見證、貿易融資等多種途徑共同培育優質臺資企業,並逐步建立兩岸的銀行對臺資企業的統一授信,統一規劃、行銷指導,構建跨區域的融資政策和風險控制。
“作為臺籍代表,就是要圍繞投資環境的改善,為臺灣鄉親在大陸的發展創造良好條件。”梁國揚表示:13位臺籍人大代表將繼續為惠臺政策的落實而努力,幫助鄉親們找到出路。(記者 鐘寶華 張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