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月5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陳水扁12月30日二度被收押,其委任律師鄭文龍今天將提抗告,強調陳水扁並沒有串證或逃亡之虞,將訴請臺灣“高等法院”裁定免押或發回更裁。
報道稱,陳水扁的委任律師團趁著元旦連續假期撰寫抗告書,抗告內容主要有三點:一是詳述陳水扁在被起訴後沒有串證或逃亡之虞;二是臺北地方法院以庭長行政會議臨時更換審判長,有違法之嫌;三是去年12月29日第三次羈押庭當天,陳水扁已由委任律師遞狀聲請法官回避,目前分案審理,請求臺灣“高等法院”參酌臺北地方法院的裁定。
臺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所涉及公務機要費案、洗錢案等,去年11月11日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陳水扁,法院12日裁定陳水扁收押禁見。特偵組12月12日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陳水扁等人,案件移審法院,但法院裁定將陳水扁無保釋放。特偵組16日提起抗告,經發回更裁,法院18日仍裁定陳水扁當庭釋放。特偵組25日再提抗告,臺灣“高等法院”28日發回更裁,臺北地方法院29日重開羈押庭後,認定陳水扁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動機及湮滅、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30日淩晨裁定羈押陳水扁。(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