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了30個年頭後,我國改革開放沒有停步,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又邁出了新步伐。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認為,今年的改革呈現出三個特點。一是目標更加明確,改革更加重視從制度上更好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更加重視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體制改革“四位一體”協同推進。二是思想更加解放,各地區、各部門進一步轉變發展和改革的理念,認真分析制約本地區發展的難點和重點問題,尋找改革的突破口。三是改革的針對性更強,上半年圍繞化解經濟生活中不協調、不平衡、不穩定、不可持續的因素,圍繞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圍繞緩解社會生活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圍繞應對國際經濟風險,圍繞完成攻堅任務,改革深入展開。
國有企業改革和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深入推進。國有獨資企業建立和完善董事會試點繼續深化,實現了決策層和執行層的初步分開。“中國鐵建”首次公開發行A股和H股,H股公司“中煤能源”增發A股。國家就電信行業重組作出部署,競爭性市場格局進一步形成。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調整至149家。有關部門發佈《關於規範電力系統職工投資發電企業的意見》,進一步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産權轉讓行為。壟斷行業和市政公用事業改革繼續深化。基本完成預留和暫留發電資産變現工作和發電資産劃轉移交遺留問題收尾工作。組建“滬寧城際”等8家合資鐵路公司,吸引更多社會資金直接投資鐵路建設。
生産要素市場化程度穩步提高。穩步發展金融市場,有關部門發佈《銀行間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創新企業直接融資産品。信貸資産證券化試點工作積極推進,進一步推動境內金融機構赴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黃金市場對外開放邁出實質性步伐。以解決體制性、機制性問題為重點,資本市場的基礎性制度性建設得到加強。企業債、公司債發行規模擴大,債券管理體制、市場化發行機制和發債主體自我約束機制不斷完善。規範發展土地市場,完善經營性土地出讓制度,落實工業用地招標拍賣出讓制度。推進徵地制度改革,近2/3的省份出臺了妥善安置被徵地農民實施辦法。在資源價格改革方面,不失時機地理順成品油和電力價格,同時,出臺配套措施,緩解對困難群眾和公益性行業的影響。
財稅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在近70個中央預算單位推行公務卡管理制度。開展財政績效考評試點。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全面實施,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實現統一。新的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頒布執行。提高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調整了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適應宏觀調控的需要,完善了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政策,取消了部分商品的消費稅優惠政策。
金融體制改革取得積極進展。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四家已改制銀行深化內部改革,管理水準、盈利能力和經營績效得到提升。中國農業銀行改革基礎性工作繼續推進。國家開發銀行商業化改革取得突破,近期將掛牌成立股份公司。
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取得新進展。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上半年全國又有16個地區執行了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全國共有16個省份發佈了工資指導線,引導企業通過集體協商合理確定職工工資。目前多數省份已基本解決工資歷史拖欠問題,各地繼續加強了防範新欠的制度建設,加快完善企業工資支付監控和欠薪報告制度、工資保證金制度以及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
教育體制進一步健全。從今年春季學期開始,所有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都享受了免雜費和免費教科書政策。北京等16個省份和5個計劃單列市免除了城市義務教育學雜費,惠及1702萬名城市中小學生,其中天津等8個省份同時免除了教科書費。以公辦學校為主接收農民工隨遷子女就學的格局基本形成。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繼續深化,社會保障制度繼續完善。6月底,31個省份全部實現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全面覆蓋,提前實現了今年全覆蓋的目標。養老保險制度方面,順利完成200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穩步推進擴大做實個人賬戶試點,將天津等6個省份做實個人賬戶比例提高到4%;加快推進省級統籌工作,目前已有18個省份實現省級統籌;在5個省市進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醫療保險制度方面,目前,全國229個基本醫療保險擴大試點城市和地區中,已有142個出臺實施方案。城鎮職工社會保障覆蓋面繼續擴大。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工傷保險人數分別為3574萬人、4539萬人。
農村體制改革邁出新步伐。黨中央、國務院對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作出重大部署,明確了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明晰産權、承包到戶的改革任務。目前,已有19個省份出臺了關於推進改革的文件,已完成承包的林地約8.78億畝,佔集體林地的34.5%。國務院對海南農墾管理體制改革作出安排,要求通過改革,使海南農墾的體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會、經濟融入市場。
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國務院啟動新一輪機構改革,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重點是合理配置宏觀調控部門職能,加強能源環境管理機構,整合工業和資訊化、交通運輸、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部門。改革後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部門調整為27個。各部門按照改革要求,進一步理順職能。《政府資訊公開條例》自5月1日起施行,對於保障經濟社會主體依法獲取政府資訊,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資訊對經濟社會活動和群眾生活的服務作用,具有重要意義。(記者朱劍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