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海峽兩岸):16日,臺灣檢方陳水扁居住的豪宅中搜查時,訊問了吳淑珍。吳淑珍向檢方承認先後以哥哥吳景茂、兒媳黃睿靚設立海外賬戶。
吳淑珍承認由於規模大的銀行對於各地領導人的資金都會加以控管,她為了避免困擾,才以哥哥及兒媳當人頭,在海外銀行開戶,並進行投資理財。
吳淑珍承認在早年是以吳景茂的名義,在新加坡荷蘭銀行開戶,後來理財專員換到其他銀行工作,她因信任理財專員的能力,也隨著將資金移轉到新加坡的標準銀行。隨後她又因同一原因,將錢轉移到新加坡的瑞士信貸銀行。
直到陳致中與黃睿靚結婚後,吳淑珍改用黃睿靚當人頭,將錢轉到瑞士的美林銀行,後來又轉到瑞士的蘇黎世銀行。在瑞士的兩個賬戶,都是黃睿靚的名義,但陳致中則是代理人,可以代為提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