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海峽兩岸):臺灣檢方在調查中發現,對於海外鉅款的來源,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和黃睿靚説法都不相同,一家四口竟出現四種説詞。檢方表示會進一步查證這些錢的真正來源。
16日臺灣檢方在搜索陳水扁住處過程中訪談了吳淑珍。吳淑珍向檢察官表示,匯到海外的錢,有四個來源,包括陳水扁的競選結餘款、陳水扁執業律師所得、娘家給她的嫁粧及多年來投資理財所得。這與陳水扁記者會上強調是選舉剩餘款的説法不盡相同。而且吳淑珍辯稱錢是從20年前陳水扁當“立委”時便陸續匯出境外銀行投資,所以才累積到7億元新台幣。錢的來源並沒有違法,不是臟錢。
吳淑珍和陳水扁對錢的來源説法不同,而且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兒媳黃睿靚的説法也不一樣。臺灣檢方調查發現,陳致中以代理人身份,將黃睿靚瑞士賬戶部分金額轉至開曼群島登記設立的公司賬戶,銀行詢問有關資金來源問題時,陳致中回答是“結婚的禮金”。但黃睿靚2007年2月15日在瑞士美林銀行開設兩個賬戶時,向銀行聲稱這些是父親黃百祿海外投資的錢。到目前為止,陳水扁家庭匯往島外的鉅款來源,出現多種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