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臺灣“立法院”處理“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第1期1089億新台幣的預算案,由於此案由綠營主導,存在較大爭議,且臺灣多數民眾不認同,國民黨團發起丟水球、撒麵粉、扔雞蛋、鳴汽笛攻勢。藍軍隊伍中有一位不是“立法委員”的年輕人也順手撿起身邊的水球,跟隨藍軍將水球丟向綠軍的“立法委員”。經過查證,這位丟水球的年輕人姓韓,是一名正在中國傳媒大學新聞系就讀的臺灣學生。他暑假回到臺灣擔任《中時電子報》實習生,由國民黨“立法委員”徐志榮的助理協助進入“立法院”觀摩議事運作。
綠營對此見獵心喜,炮火猛烈,“抹紅”“抹黑”,窮追猛打,大有不把丟水球的韓姓學生關進牢獄絕不罷休的態勢。綠營“立法委員”捕風捉影,借題發揮,誣衊韓姓學生在大陸就讀拿了大陸“統戰獎學金”,貼上“臺籍中國學生”的標簽,疑似“中共間諜”,將他丟水球襲擊綠營民代“升格”到“安全危機”,將他打成“賣臺分子”。
臺灣“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在記者會上聲稱,由於韓姓實習生介入議事攻防,更丟擲水球,恐會造成委員及議事人員受傷,臺灣“立法院”將就其行為依“刑事訴訟法”與“社會秩序維護法”,把韓姓學生移送“法辦”。事實上,韓姓實習生丟水球未對綠營“立委”的人身安全造成實質的傷害,更沒有造成什麼“安全危機”。綠營如此對他下重手,分明是“小題大做”、無限上綱、危言聳聽、將事鬧大的思維與做法。
當然,韓姓實習生向綠營“立委”丟水球,畢竟是違反民主原則的“脫序行為”,無疑是不對的。他事後迅速出面道歉,表示十分內疚。他坦白地説:“我真的是無心的,沒有任何動機,也沒有人教唆我,就是看到腳邊有一袋水球,順手拿起來丟出去,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希望大家給我一次機會。”
此話意思是,該名學生丟水球純粹是他個人行為,是不對的莽撞錯誤做法,願意對此負起責任,期望臺灣社會給予他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這比那些動輒在“立法院”辱罵官員、毆打對方、拿椅子和計時器把人打得頭破血流送醫的民代們,和那些“太陽花學運”霸佔“立法院”、攻入“行政院”的學生們,以及拿鞋子、書籍襲擊馬英九的民眾,不知錯、不認錯、不道歉、不負責的表現,無疑要謙卑、擔當、進步得多。
上述施暴的民代、學生、民眾長期表演“武鬥戲”,對韓姓實習生也起了不良的示範作用,正所謂“近墨者黑”。他們的暴力行徑,是引發韓姓實習生丟水球襲人的重要因素。臺灣社會歷來寬容初次犯錯的年輕人,特別是涉世未深的在校學生。連侵佔“立法院”癱瘓議事、攻佔“行政院”、毀壞大量公物的“太陽花”學生都可寬恕,難道還不能對丟水球的韓姓實習生有所寬容嗎?
但綠營卻認為,韓姓實習生在大陸讀書多年,又獲得大陸獎學金,是“臺籍中國學生”、“中共間諜”、“賣臺分子”。至於綠營人士自己前往大陸做生意、享受優惠政策,從大陸賺得缽滿盆滿,甚至其親屬赴大學求學,學習知識與技能,就是應當如此,不予置評!
2013年8月,有臺媒披露當時的民進黨“立委”薛淩家族在上海投資成立陽信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當時的民進黨發言人鄭文燦對此事表態是:“經濟歸經濟,政治歸政治”、“不要過分政治解讀”。日前,臺媒透露,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葉宜津的夫君趙哲宏去上海求學,綠營對此聽之任之,默不作聲,好像沒有發生一樣。
6月5日綠營的臺南市長賴清德聲稱“不反中”、“親中愛臺”,隨即引發綠營“天王”、縣市長的一片附和聲。顯然,綠營內外有別,黨同伐異。肆意對在大陸單純學習的韓姓學生進行“抹紅”“抹黑”,對綠營人士赴大陸經商、求學、“親中愛臺”論述,不是默認,就是硬拗,甚至大聲附和。如此雙重標準,怎麼叫韓姓實習生誠服!
最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3月18日至4月10日臺灣發生“太陽花學運”,參與的許多學生以“反黑箱服貿”為名,強行衝破警方防線,打破玻璃門,衝進“立法院”,吃喝拉撒,大聲喧嘩,非法佔領議事大廳長達23天之久,癱瘓其運作將近一個月,給“立法院”造成估計高達1億新台幣的經濟損失。其間有些學生一度攻進“行政院”,打破窗戶、拆掉大門、拿走財物,毀壞建築古跡,無法恢復原樣,損失難以估計。
這樣膽大妄為,無法無天的犯罪行徑,當時的臺灣“行政院”以煽惑犯罪、妨害公務罪、侵入建築物罪、毀損罪等罪,向臺灣“司法部門”提告。可民進黨在2016年“520”一上臺,便透過“行政院長”林全撤銷了對126名強闖“行政院”的“太陽花學運人士”的提告,並辯稱“學運”是政治事件,非單純的“司法”事件,應從寬處理。這讓策劃、鼓動、組織、支援、參與的學運領袖們不僅嚴重犯法無需承擔法律責任,而且獲得了預期的政治利益。例如:學運要角黃國昌當上了“立委”,成為時代力量黨黨魁。這分明是報答他們大鬧“立法院”、強攻“行政院”,阻擋國民黨當局獲取兩岸交流的政績,協助民進黨重返執政的恩情。
韓姓實習生丟水球只是初犯,也未對“立委”的人身安全造成實質性傷害,就情節而言,跟“大鬧立法院”的“太陽花學運”的那些“暴力學生”相比,真是“小巫見大巫”,有天壤之別,。綠營對韓姓實習生“抹紅”“抹黑”乃至宣稱要對其“法辦”,下起追殺重手,而之前對民進黨支援的“太陽花”的鬧事者卻網開一面,不予追究,是典型的雙重標準,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實在不公平、不正義、不合理!
其實,綠營這樣做的目的是,企圖製造“寒蟬效應”,阻撓臺灣學生去大陸就讀,緩解臺灣學校招生難的困難,減少大陸通過臺生向臺灣年輕世代展開兩岸同屬“一中”的宣傳,對綠營“去中國化”撥亂反正;企圖用從重處罰韓姓實習生的方式,來打擊藍營的士氣,並防止襲擊綠軍現象的再次發生,還企圖以此來向青年學生傳遞一個訊息,那就是跟著藍營走的就可能會受到打擊,遭到意外損失;跟著綠營走的就可能會受到獎賞,取得預期實惠,從而把更多的年輕人引誘過去,成長為綠營的堅定支援者。(台灣網網友:張良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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