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靜濤:收復南沙群島始末
二、日本侵佔南沙群島
1937年7月,日本制造盧溝橋事變,挑起全面侵華戰爭。1938年,法國趁日本侵略中國之際,對外宣布佔領西沙群島,中國政府提出抗議。
1938年10月,日軍侵佔廣州。1939年2月,日軍侵佔海南島、東沙群島、西沙群島、南沙群島。
3月30日,臺灣總督小林躋造發布《告示第百二二號》,宣告新南群島包括:北二子島、南二子島、西青島、三角島、中小島、龜甲島、南洋島、長島、北小島、南小島、飛鳥島、西鳥島、丸島,散布于北緯七度至十二度、東經一百十一度至一百十七度之間。並以府令第三十一號劃歸高雄州高雄市管轄。同時,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亦被劃歸高雄市管轄。
日本侵佔臺灣後,將臺灣玉山改名為新高山,因其海拔達4000米,超過日本本土的富士山。日本將我國的南沙群島改名為新南群島,視其為日本帝國新佔領的島嶼。
為了發動太平洋戰爭,日本加緊在南沙群島的建設。臺灣總督府氣象局,在長島設有新南測候所1所,有技士1人、工役1人,從事氣象觀測與通報。1945年4月1日,美軍大空襲,該所建築物、通訊器材及觀測器材等,悉告焚毀,與臺灣島斷絕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