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之瑜:黑心“公投” 騙反毒的來吸毒
今天臺灣《聯合報》發表臺大政治係教授石之瑜的文章説,公投,聽起來神聖,也被講得神聖,但從來是政治權術,若不是用來政治鬥爭,就是事後合法化的權術。在臺灣,“公投”尤其被濫用,充其量只是倣冒名牌的黑心香水,徒有毒香,愈擦愈危險。
文章指出,二○○四舉辦“防衛性公投”,本來是陳水扁執意在無“公投法”規範下強力執行,想要證明“公投”的位階高於“憲法”,藉以暗示“革命建國”。後來“立法院”火速通過“公投法”規範之,他卻刻意違反“防禦性公投”不可與“大選”同時舉行的法律規定,且在毫無危機的情況下,發動在危難時才可發動的“防禦性公投”。好像辦“公投”不違法就不過癮,也就失去用“公投”象徵推翻“憲法”,獨立“建國”的意義。
二○○四的“公投”是要購買防禦性武器,想不到沒通過,便又強説領票“公投”的人當中贊成的過了半數,所以武器照買。可見“公投”只是用來動員自己人的,自己人説通過就算通過,抵制“公投”的人的意見不算意見。這除明顯故意違法外,其中所反映的,更是把公民當芻狗的極權法西斯心態。
文章説,臺當局不信任人民,竟採取完全藐視人民選出的“立法院”所通過的法律,違法透過“公投”動員他們,無異是拒絕人民有選擇不參與政治的權利,厥為公民的芻狗化。對那些還是抵制不參與的人民,由臺當局自行解釋成是不算意見,讓本已依法否決的“公投”,當成已通過,徑行實施。
這就是臺當局宣傳的公民民族主義嗎?按照公民民族主義的理想,凡有公民權的人,可以享有自己的民族認同而免於迫害,於是大家都願意尊重保護彼此的公民權。但臺灣政府已本末倒置,只承認接受臺獨民族主張的人,才有公民權,這些人的公投才算民意,所以等於是剝奪社會上有不同民族認同者的公民權。
文章指出,這樣的“公投”過程具有高度威脅性,與臺當局站在一起就是公民,不一起的人就沒表達民意的資格。以致反對黨噤若寒蟬,於是發明一套假裝與臺當局站在一起的“公投戰術”。他們模倣臺當局的“公投”案,寫一個把臺當局意見含混包含進來的模糊“公投案”,避免當局用政治理由違法剝奪他們的公民權。
今天提出“入聯公投”,宣稱入聯是目的,“公投”是手段,其實心知肚明“入聯”只是手段,利用“公投”動員選票才是目的。當局且不斷威脅,“公投”沒過的結果將很嚴重,會讓外界以為臺灣不想加入聯合國。但在二○○四年“公投綁大選”也是這樣威脅,也沒過,至今看不出什麼嚴重。這是為什麼今天必須愈説愈嚴重,不然沒人再理會—這不是典型的愈吸愈多的中毒現象嗎?
文章最後説,偏偏另一方提出“返聯公投”,以便向對手宣稱自己也支援“公投”,但私下向支援者表示,“公投”只是敷衍對方,向對方挖票的手段。換言之,原本反對“公投”動員術的一方也被裹脅進來,反毒的也覺得非吸不可。這樣的“公投”就叫“黑心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