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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對臺政策:“以民為本”和“以權為本”

2005-07-06 15: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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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去年以來,祖國大陸在對臺政策上,發表了一係列重要文件,先後有《5·17聲明》、《胡錦濤提出發展兩岸關係四點意見》、《賈慶林講話》、《反分裂國家法》等。這些,都充分體現了中共中央新領導集體在對臺政策上的新思維。筆者以為,其中重要之處是體現出“以民為本”的指導思想。一句話,把“以民為本”視為處理兩岸關係的基本出發點。

  今年4月到5月,中共中央無論是與國民黨副主席江丙坤達成的“十二項共識”,還是與國民黨主席連戰達成的“三點體認”、“五項促進”,以及與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所達成的包括“兩岸一中”在內的“六項共識”等,無不體現了中共中央新領導集體對于“以民為本”對臺政策的努力和實踐。

  反觀臺灣當局又是怎樣的呢?種種事實說明,他們實際上是“以權為本”。他們張口閉口“臺灣民意”,無時不把“臺灣人民福祉”挂在嘴邊,而實際行動上卻完全背道而馳。臺灣某領導人就以“善變”聞名,昨天說的與今天說的不一樣,早晨說的與晚上說的不一樣,就是這樣變來變去,但有一點他是絕不會變的,這就是一心謀求他個人的權力,他的“變”總是圍繞著這個“不變”。

  自今年以來,無論是對待島內其他政黨、政治人物的態度,還是對中國大陸的政策和態度,他都是時此時彼,時晴時雨,變幻無常。剛不久還說要與中國大陸“和解”,“改善關係”,忽然就又“炮口”對準它,惡言惡語罵個不停。表現了他“以權為本”、患得患失、搖擺不定的本色。

  就兩岸關係來說,“以民為本”和“以權為本”是截然不同的:以民為本,必然要堅持一個中

  國的原則,因為它代表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最大和最根本的利益。而以權為本者,必然要以分裂中國為目的,核心是保護其一黨一私的利益,必然要在兩岸同胞之間制造仇恨和對抗,犧牲多數人利益來保護極少數人利益。

  以民為本,必然要貫徹寄希望于臺灣人民的方針,處處事事為臺灣人民利益著想。諸如大陸擴大開放臺灣農產品進口,開放大陸民眾赴臺旅遊,客運包機常態化等,這都是為臺灣人民利益著想的。而以權為本者,為保護其一黨一私的利益,必然處處設限、步步為阻,不讓這些好事辦成。

  以民為本,必然要堅決反對“臺獨”分裂活動,因為分裂活動會危害我們國家主權和領土的完整,危害我們國家民族的核心利益,這對兩岸人民都是不利的。而以權為本者,為保護其一黨一私的利益,必然會依附外國幹涉勢力,出賣國家民族的整體利益和根本利益。

  總之,“以民為本”和“以權為本”,這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方針、兩種格局。堅持以民為本,反對“臺獨”,這是真正的愛國家、愛民族,同時也是愛臺灣,愛臺灣人民;堅持以權為本,主張“臺獨”分裂,就只能是假愛臺灣、真害臺灣,假愛臺灣人民、真害臺灣人民。

  筆者堅信,廣大臺灣同胞一定會擦亮眼睛,識別真假。兩岸同胞也一定能攜手合作,共同維護我們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共同維護兩岸人民的共同福祉,共同為我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奮鬥。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作者:李家泉)

                                編輯: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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