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北京春晚上,郭冬臨的小品因用河南口音模倣詐騙犯而被推上了風口浪尖,當時即有網民留言説:詐騙犯口音用臺灣腔,才是正確的啊。看來,去年發生的臺灣詐騙犯在肯亞和馬來西亞被捕的事件,時至今日仍令大陸網民印象深刻。猶記彼時,“詐騙之島”成了臺灣網民痛心疾首的“臺灣之恥”。
來自島內的數據顯示,目前2300萬的臺灣人口中,有近10萬以從事電信詐騙犯罪為生。也就是説,每200人中就有一人是詐騙犯,而且詐騙對象主要是大陸民眾。更可怕的是,以前多在東南亞與非洲設立基地的臺灣詐騙集團,如今已橫跨了全球至少29個國家,被媒體形容為“全球最邪惡企業,總部設在臺灣”。
所以,當去年的場景再次在2017年上演時,我們已是見怪不怪。此次,是西班牙政府將200多名臺灣詐騙犯引渡大陸,而成為“網路笑料”的,卻是臺灣陸委會一則反電信詐騙的宣傳片,那句呼籲詐騙分子勿再犯罪的旁白是這樣説的:再騙被抓可能被遣送至中國大陸,賠上大好前程。
這意思是:詐騙犯罪最可怕的後果,不是被抓,而是被遣返至大陸?別笑!事實的確如此。
臺灣騙子多,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其對電信詐騙立法不嚴、處罰太輕。臺灣學者葉毓蘭曾指出:2011年6月在兩岸與東南亞6國共同執行的一次行動中,緝獲臺籍嫌犯472名,包機遣返167名,但是在宣判時,23名罪行較重嫌犯只有1名被判1年,其餘17人緩刑、8人易科罰金(用繳納罰金的方式代替服刑)。相比而言,大陸特別針對打擊電信詐騙犯罪成立一個專項行動,由國務院領導,集結23個部委,以加強打擊力度,詐騙犯的刑期最高可到無期徒刑。
臺灣對詐騙犯的寬容,令人不可思議。不説遠的,去年4月15日在馬來西亞涉嫌詐騙的20名臺灣嫌犯返回臺北後,一下飛機就在桃園機場被當場放行,這些騙子當晚還去了夜店狂歡慶祝,囂張至極。面對記者詢問,一個嫌犯還説出了“回家很爽,臺灣有人權,能回家很感謝”的話。
哦!原來,臺灣的“人權”是這個樣子!原來,沒有被遣返大陸可以“爽”成這個樣子!
據西班牙警察部門負責人介紹:這次的臺灣詐騙犯集團涉案金額高達1600萬歐元,導致的受害者包括數千名中國公民,主要是並不富裕的家庭,他們被騙走數量不多的存款,有些人因此自殺。
所以,我很想請問一下那個只會強調“西班牙已侵害涉案者權益,並罔顧歐盟國家重視人權的傳統”的民進黨當局:這些被騙致家破人亡的大陸人民,他們的人權誰來維護?這就像臺灣《中央日報》説的:臺灣今天之所以亂,就在於過度保障壞人的人權,而忽視受害者的人權。民進黨不斷為作姦犯科的壞人辯護,卻不提這些歹徒對社會造成的損失,對被害者造成的傷害。如今對於臺灣詐騙集團海外犯案,民進黨振振有辭,孰不知如此姑息縱容,只會讓臺灣變成全球之恥!
看來,島內講道理的清醒人士還是挺多的,幸甚!去年臺籍詐騙犯從肯亞遣送大陸時,臺灣網路上就俯拾皆是“感謝大陸,收留臺灣人渣,請勿送回,可以直接填南海,還有很多渣,可以長期供應”“請朝野不要扭曲民意,我們沒有人譴責!我們全民支援中國大陸重懲詐欺犯”等言論。這次同樣如此,大部分島內網民都感謝大陸幫忙懲姦除惡,臺當局所謂“嚴重傷害臺灣民眾情感”的言論也根本站不住腳,假裝受傷的只不過是他們自己罷了。
無可爭議的是,這批臺籍詐騙犯從西班牙引渡到大陸,無論從政治、外交、法律等哪個角度看,都“合情合理、無可厚非”,他們必須在走完司法程式後受到懲罰,才能對受騙的大陸民眾有所交待。而臺當局該反省的是:臺灣電信詐騙嫌疑人屢屢被輕縱,導致受害人權益不能受到維護,臺灣的有關規定和臺灣的政治文化早就該改進了!如果説詐騙犯也有“大好前程”的話,那麼毀掉這一切的到底是誰,早已一目了然。(馬蕭蕭)
【作者簡介】
“蕭蕭馬鳴,悠悠旆旌”——馬蕭蕭之名出自《詩經 車攻》,中國文學以“蕭蕭”形容馬鳴,由此詩始。
蕭蕭話兩岸,我是認真的。
[責任編輯: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