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老人安享晚年離不開多元化的養老服務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我國到2018年末60歲及以上人口為2.49億人,佔總人口的17.9%。而到2018年底,我國養老服務機構與設施共16.38萬個,床位總數746.3萬張。養老機構“住不上”“住不起”“住不好”的問題十分突出。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提出28條具體舉措,直指為養老服務打通“堵點”消除“痛點”,讓老年人及其子女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高。
自2013年《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發佈以來,我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得到快速推動與發展,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正在初步形成。然而,我國面臨的養老形勢依然十分嚴峻。
隨著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推進,各種規範和服務標準相繼出臺,有的方面也在加快試點、總結,以形成標準。但由於養老服務和産業發展尚未成熟、行業界定也比較模糊,導致各種主體一窩蜂進入,無法建立較系統的市場準入與退出機制。
不僅如此,在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過程中,還常會面臨國情現狀、地方差異、人文特點等因素,養老也有“中國特色”。常言道:“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生活中,對父母而言,怕被人説“子女不孝”,老年人不願住養老院;而對於年輕人而言,因為擔心被瞧不起,不願從事養老護理等方面工作。正因如此,方導致出現了養老機構“住不上”“住不起”“住不好”的問題。
為此,《意見》明確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及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兜底保障作用,在滿足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重點為經濟困難失能失智老年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托養服務。
這就要求相關部門要積極建設多元化養老服務體系和養老産業,倡導養老服務主體的多元化。鼓勵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開辦社區養老服務中心或提供居家養老服務。促進“養老+”關聯産業發展,培育和拉動養老消費,鼓勵養老服務業態的多元化創新。同時,針對養老服務相關標準的執行制定“監管標準”,並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調查和評估。
對養老機構而言,要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完善各類硬體、軟體、環境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引才、育才、留才”相關工作,提升養老服務水準。
對於老人與子女而言,則應糾正對“養老服務”的偏見,盡孝的關鍵不在於住哪、吃啥,而在於如何科學陪伴、合理贍養。如父母生病住院時,子女工作過於忙碌,則無需時時刻刻照顧左右,找家政服務公司購買優質服務,可謂共贏之舉。另外,將父母送至養老服務機構不等於不贍養、不陪伴、不承歡膝下,不忙碌時仍舊可以將父母接回家中,只要服務足夠體貼、細緻、用心,能讓父母足夠開心、快樂、幸福,也是盡孝。(台灣網網友:程彥暄)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