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了,難道就可以無視社會公德了嗎?
9月25日晚間,一段女乘客在動車上大聲聊微信,和乘警爭執的視頻傳播甚廣,引起網路熱議。(網易新聞9月25日)
看了這則新聞,真的很想衝過去懟她幾句。但理智佔了上風,讓我用更文明的方式表達我內心的憤憤不平。火車是一種公共資源,大家共同擁有、共同享用,共同維護,才能使公共設施更好地服務大家。而這位女乘客大聲吐髒話,著實令人反感,尤為影響旅途心情。在工作人員勸阻後,仍然自視理由滿滿,錯誤的認為花錢了,就是大爺,就可以為所欲為。孰不知,愚昧讓自己蒙羞,更違反了社會公德。
社會公德是社會全體成員都必須遵守的道德規範,具有最廣泛的群眾性和適用範圍,社會公德內容包括文明禮貌、助人為樂、愛護公物、保護環境、遵紀守法五個方面。顯而易見,這位女乘客已經嚴重違反了社會公德。而且,在工作人員勸阻下,依然我行我素,毫不知道悔改。
從年初到現在的,網路緋紅的“座癱”、“霸座”、“扒車門”等等違反公共秩序的不合規行為可謂是屢見不鮮,國家對於這種嚴重違反公共秩序的不雅行為,也已經出臺《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但是仍有人屢屢觸犯規定。是不知道?還是無視?我想兩者都有吧。對於不知道可以教育,對於無視就應該進行懲罰。
筆者認為,有關部門可以將此規定列入教育範疇,從娃娃抓起,讓人類繁衍“金字塔”塔尖上的年輕一代去影響塔底支撐的父輩、祖輩,進而約束行為。同時通過映射效應,加大宣傳違反“失信規定”後果的宣傳,讓更多的人了解失信的嚴重後果。與此同時,執行部門更要加強執行力度,讓制度有效約束行為,營造美好的公共環境。
斯威夫特曾説過:萬事離不開方法,世界離不開秩序。正如人類離不開空氣一樣,秩序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生活法則。所以,無論你多麼任性、多麼囂張,都請收斂一下,走在陽光普照的大地時請讓靚麗的一面呈現在公眾面前,對於自己是愛護,對於他人更是尊重,社會和諧也將因你我的付出和約束而更加美好。(台灣網網友:趙敏)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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