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症下藥,給城市上空“止痛”
3月9日下午,廣東省東莞市塘廈鎮觀瀾碧桂園小區,一名三個月大的女嬰童童(化名),被墜落的蘋果砸傷。深圳市兒童醫院初步診斷為,重度顱腦損傷、創傷性休克等。昨日,童童的姥爺龍先生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童童仍處於昏迷狀態,未脫離生命危險。警方經DNA比對,確定扔蘋果的人是小區24樓的一名女孩。昨日,女孩的父親劉平(化名)稱,11歲的女兒向家裏的寵物狗投食時,誤將蘋果從陽臺扔了下去,導致此事發生。(3月21日《新京報》)
高空拋物現象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這不僅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為,而且還會帶來很大的社會危害。“拋蘋果砸傷女童”事件經媒體報道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人們在為女童祈福的同時,一個有關城市高空拋物威脅人們“頭頂安全”的社會問題再次引起人們的熱議。
隨著高層建築越來越多,高空拋物已成“城市公害”,很多無辜者也因此受到了傷害,受害者輕則被嚇出一身冷汗,留下心理陰影,重則個人生命受到危害。雖然國家對高空拋物責任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但是由於取證難,高空墜物受害人常常陷入維權困境,處於“砸了白砸”的境地。很多市民感嘆,高空拋物難阻止、難取證、難處罰,所以依然無法杜絕高空拋物亂象。
從某種意義上説,高空拋物不僅是一個社會問題,更是一個法律問題。良好的文明環境不會從天上掉下來,好的習慣要靠教育涵養,更要靠嚴格執行法律來約束。因此,治理高空拋物亂象,一方面要加強公民道德教育,喚醒人們心中的文明意識,讓不再高空拋物成為一種公民素養,從根本上遏制不文明行為;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科技設備作用,在小區內安裝“高空拋物”監控設備,加強對高空拋物的監管。最後,法律需要加碼,以“零容忍”態度對待高空拋物違法行為,對頑劣不改的對象發現一個懲罰一個,或“重獎提供有效證據的舉報者,鼓勵全民舉報”。只有這樣,高空拋物亂象才會得到遏制。
總之,處理高空拋物,與其他城市管理項目一樣,不能依靠一種辦法,要多角度對症下藥,才能止住“城市上空的痛”,我們生活的城市才會變得美麗、文明、安寧。(台灣網網友:司晗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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