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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歧視成了人才攔路虎

2017年06月27日 14:28: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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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去年7月至今,浙江義烏一幼師、單眼盲人王麗(化名)兩次因教師資格考試體檢標準認證與義烏市教育局、金華市教育局對簿公堂。今天上午,王麗的代理律師周亦鳴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郵寄來的判決書,判決駁回義烏市教育局、金華市教育局的上訴,維持原判。(6月26日 澎湃新聞網)

  2016年7月,王麗在義烏市中醫院參加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時,被認定為“右眼義眼無眼球”,並判定體檢結果為“不合適”,所以她被教師資格證拒之門外。已經從事幼兒教學工作8年的她,為何就是拿不到一張資格證書呢?這一切都是由於王麗自小殘疾,她的一隻眼睛看不見,就被認定不具備做一名教師的資格。

  人才該如何來定義呢?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或專門技能,進行創造性勞動,並對社會作出貢獻的人,是人力資源中能力和素質較高的勞動者。筆者認為,人才不一定是對人類社會做出巨大貢獻,不是只有發明轉基因讓糧食增産數倍的袁隆平才能稱得上是人才。

  諸如單眼盲人王麗就符合對人才的解讀,她雖然身殘,卻志堅,從來沒有對命運服過輸,儘管有一隻眼睛不能看見光明,她仍然通過努力拿到了大專畢業證書,並且在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中,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這些都足以説明她可以算得上是一名人才,一名可能會對很多小朋友産生深淵影響的人才。

  可是王麗的人才路並不那麼平坦,她在參加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時,被認定為“右眼義眼無眼球”,並判定體檢結果為“不合適”。一句簡單粗暴的“不合適”幾乎是對王麗的致命打擊,為什麼會不合適呢?難道丟了一隻眼睛就會影響她對孩子們的教育嗎?筆者不敢茍同。

  這一句“不合適”,簡簡單單的三個字,卻成了戳中殘疾人才心的一把利器,在平等經過筆試、面試後,這樣的區別對待,實在是逃脫不了歧視之嫌。而歧視,是用人單位最不該有的思想惡習,因為這些與用人條件毫不相關的歧視,可能會把一名可造之材埋沒,剝奪了他們展示自己的機會,這也是不公平的。

  在我們的印象中,殘疾人獲得了成功的案例比比皆是,譬如坐在輪椅上的羅斯福帶領著美國人民打贏二戰,同樣是坐在輪椅上的史鐵生也寫出了為我們津津樂道的《我與地壇》。所以千萬不要歧視任何一個殘疾人,即使如今的王麗只想要當一名幼兒園老師,那她也可能會在她的崗位上創造一切。(台灣網網友:唐蕾)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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