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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打賞主播花掉父親救命錢應有追回機制

2017年06月07日 13:28: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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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知道兒子打賞網路主播花去2.4萬多元後,6月5日,禹州市順店鎮米莊村的苗先生在家裏等待著,期盼對方會打來電話,把兒子打賞的錢退回。苗先生越來越不敢出門,怕被鄰居説來説去。(6月6日 《河南商報》)

  網路直播是時下流行展示自我的平臺,也成為許多主播賺取金錢的捷徑。但是,屢屢曝光未成年偷偷將家裏的錢打賞給主播,其實也暴露出了網路直播打賞機制需要改善,至少需要一個,因為未成年人缺乏完全行為能力的打賞行為,應該給予追回的機制。

  據河南商報報道,一名年僅13歲的孩子,將父親的救命錢全部打賞給了某平臺的主播。但是,當父親想向平臺追回這筆打賞的時候,申請退錢卻杳無音信。這對於一個急缺救命錢的父親來説,無疑是當頭棒喝。

  未成年人行為能力是受限制的,超出其年齡、智力理解範圍的民事活動需徵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能生效。而類似這種網路打賞主播的行為,若法定代理人不認可這種行為,這這類打賞行為屬於無效合同。因此,未成年沒有獲得法定代理人認可的打賞主播行為,本質上來説,就屬於無效合同,打賞出去的金錢也應該退回。平臺自身應該建立相應的追回機制,防止類似的情況出現。

  當然,除了相關的直播平臺應該及早完善追回機制以外,父母也應該加強相關的教育,防止孩子通過網路直播隨意打賞。隨著網際網路的興起,除了傳統的教育以外,父母也應該教育孩子學會一些基本的網際網路風險知識。相對於以前的使用現金打賞不同,網際網路上的打賞更加輕鬆便捷,也缺乏直觀感受。

  正因為如此,很多人對於金錢的使用缺乏足夠的警惕性,更別説一般的未成年群體。所以,在移動互聯越來越普及的當下,父母更加應該引導孩子形成良好的網際網路使用習慣。同時,父母也應該反思,為何家庭經濟條件並不好的情況下,自己的子女能夠在虛擬網路裏“一擲千金”,這是不是也預示了自己日常的教育缺失?

  網路直播平臺蘊含著巨大的商業機會,為許多人一夜成名帶來了機會。但是,任何一個平臺缺乏相應的約束和管理,都難以長期發展下去。針對屢屢出現的未成年打賞網路直播的情況,相關的直播平臺除了完善相關的追回機制以外,更應該反思,如何讓那些未成年孩子能夠自覺管住自己那顆想要“一擲千金”的心。(台灣網網友:劉頌寒)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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