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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網路眾籌 傳遞正能量

2017年04月18日 15:02: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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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跪求好心人救救孩子”“寶貝被燙傷,希望大家幫一把”……如今,佔領朋友圈的除了代購,還有一條條愛心眾籌的求助連結。是真是假?是非難辨!

  近日,我在朋友圈看到一高中同學“身患白血病,丈夫離我而去,誰來幫幫我”的愛心籌連結,頓時朋友圈被刷爆,為這位同學惋惜,同時又給她鼓勵,積極獻愛心,傳遞正能量,希望有更多的人去了解她,去幫助她。因為是熟人,我們沒有去懷疑,以最快的速度去幫助她,但是對於陌生人呢?在傳統募捐手段公信力缺失的大背景下,相較于陌生人,愛心公眾更願意選擇向熟人伸出援手,這樣就大大降低了網路眾籌的時效性,在有限的時間裏,會直接影響籌款金額,影響受助者治療的進程、效果。

  “夫妻眾籌救女後朋友遊圈曬旅遊照”引發熱議“我們又被欺騙了……”“以後遇到網路眾籌,你還敢捐嗎?”據了解,有些網路眾籌平臺通常情況下,只要求助人上傳申請材料,平臺將自動默認是真實有效的。也就是説任何一個人都可以通過上傳資料,“隨意”填寫目標金額,成為受助人。造假是完全可以實現的。受助人的資訊是否真實有效也成了不少公眾的擔憂。

  當愛心民眾的心靈受到了極大傷害時,不得不懷疑網路眾籌的目的性,也許圖謀不軌的人還想利用網路眾籌“大發一筆”呢。如何讓愛心公眾不再懷疑資訊的真偽,還需要法律的保護,將騙捐行為遏制在萌芽狀態;需要監管、審核部門的監督,確保網路眾籌資訊的真實性、合理性;依託經過民政部門指定的網路眾籌平臺發佈募捐資訊,公眾通過這種網路眾籌平臺捐款,善款去向公開透明,公眾的愛心不會受到傷害,讓更多的公眾參與,救助更多需要幫助的“家人”。

  316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舉行閉幕會,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草案)》。其中,規定個人不能發起公開募捐。慈善法實施後,網友捐款表達愛心時,應該選擇有合法資質的網路募捐平臺,慈善法還規定慈善組織通過網際網路開展公開募捐的,應當在國務院民政部門統一或者指定的慈善資訊平臺發佈募捐資訊,並可以同時在其網站發佈募捐資訊。有了法律的保證、職責部門的監管、合法資質的網路募捐平臺、媒體及公眾的監督,相信網路眾籌會幫助更多的“家人”,社會也會因其正能量變得更加和諧、美好。(台灣網網友:杜忠葉)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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