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權利細節”發問 讓法治成為核心價值追求

時間:2015-01-07 14:56   來源:台灣網

  《我是公民,為“權利的細節”發問》這是1月6日新華全媒的頭條。“我問城管,為我那小小的貨攤”“我問警察,為我神聖的證件”“我問交警,為我疑惑的罰單”,群眾的每一個問題,都是一種期盼,更願執法者的每一個回答,都是一次自律。(根據2015年1月6日新華網整理)

  法治社會的今天,這篇公民發問,讓筆者陷入深思:公民有多少權利在不知不覺中被侵犯?又有多少權利被懵懵懂懂放棄?群眾的每一個問題,都期待著執法者的認真回答,更期待著社會的法治氛圍能真正瀰漫到社會各個角落。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依法治國做了專題討論,併發布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依法治國,不是一句空話,法治應覆蓋社會的方方面面,法治更應成為人們的核心價值追求。正因為如此,人們才會為“權利細節”發問。清楚自己有哪些權利,該如何捍衛這些權利,這是每個公民應該知道的,或者説公民在詢問相關問題時,執法部門應及時給予正確解答的。自己手中的權利不能在不知不覺中被侵犯,更不能懵懵懂懂地被放棄。

  將法治成為人們核心價值追求,在人們捍衛自己權利的同時,執法者在程式上的正義和細節上的嚴謹,也當成為常態。執法是法治社會的保障。執法部門應維護法律的正義,嚴禁彈性執法,杜絕執法過程中出現“橡皮筋”現象。要保證執法的嚴謹與公平,防止不嚴謹、不規範執法行為的出現,使公平、正義、嚴謹的法治氛圍瀰漫于社會各個角落,讓公民對每一個“權利細節”都明明白白,面對公民的每一次發問,執法者都能回答得坦坦蕩蕩,都能使執法行為更加規範,這就是進步。如此,法治成為全社會的核心價值追求便不再遙遠。(台灣網網友:曹延芬)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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