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即農曆七月初七,是我國傳統的七夕節,也稱“乞巧節”、“女兒節”、“穿針節”等,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歷史,國務院于2006年將其列入了第一批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七夕節作為我國民間傳統節日,除流傳時間最久、流傳範圍最廣、形式多樣的“乞巧”民俗外,自然也會形成獨具民族特色的飲食風俗和飲食文化。
有關史籍顯示,每到七夕之時,各地一般都要吃“巧食”,只是由於時代的不同,各朝代另有不同的食俗。最早時,人們逢七夕都以各種米豆一起煮粥而食,稱之為“糜粥”,類似如今的八寶粥。到了魏朝之時,北方大部流行于七月七日食湯餅,晉代周處在《風土記》中記載:“七月黍熟,七日為陽數,故以黍為珍。今北人唯設餅,無復有糜也。”可見自魏時起,食用湯餅替代了的煮糜粥。當代學者柳明燁在《漫話“湯餅”》一文中認為,七夕節是傳説牛郎織女相會的日子,人們在這天食用湯餅“表達了封建歷史時期勞動人民對這種男耕女織理想模式的肯定和美好愛情的嚮往。”湯餅,最初形似現今的片湯。
唐朝時,人們七夕晚上除面對星空進行乞巧外,還舉辦宴席並食斫餅,張説、張九齡等人編纂的《唐六典》中記述:“七月七日進斫餅”,同時規定這天為“曬書節”,“三省六部以下,各賜金若干,以備宴席之用”,並將當晚的宴席稱為“曬書會”。當時的斫餅既為切餅,將餅烙熟後切成幾塊眾人一同分而食之。宋朝時,民間在七夕夜又出現了攤食煎餅的習俗,呂元明所著《歲時雜記》和陳元靚所著的《皇朝歲時雜記》中對此俗都有所顯示:“七夕,京師人家亦有造煎餅供牛女及食之者”。
隨著歲月的更替和飲食文化的發展,民間普遍于七夕之夜供奉牛女二星之後食用“巧果”與“花瓜”了。“巧果”又名“七夕果”、“乞巧果”,款式極多,主要的材料是油、面、糖、蜜,其做法是先將白糖放在鍋中溶為糖漿,然後和入麵粉、芝麻,拌勻後攤在案上搟薄,涼後用刀切為長方塊,然後入油炸至金黃即成。手巧的女子,還會捏塑出各種與七夕傳説有關的花樣,並在與姐妹們一同乞巧時拿出來相互比看,相互讚賞。宋代孟元老的筆記體散記文《東京夢華錄》中稱這種乞巧果為“笑厭兒”、“果食花樣”,圖樣則有捺香、方勝等。宋朝時,市街上已有七夕巧果出售。若購買一斤巧果,其中還會有一對身披戰甲,如門神的人偶,號稱“果食將軍”。後來,民間藝人雕刻出專門用來做乞巧果的模子,將和好的面放入其中按緊,取出後上面有各種精美吉祥的圖案花紋,常見的就有蓮蓬、桃子、老虎、獅子、貓咪、猴子、公雞、小豬、鳴蟬等,著實招人喜愛。不少人家還將這種乞巧果以紅線繩串起來,下頭綴上一點彩色穗子,挂在墻壁間或者小孩的脖子上,作為裝飾品或是零食。據説吃了這樣的巧果,孩子們就心靈手巧了。而“花瓜”則是指雕成奇花異草或在瓜皮表面浮雕圖案的瓜果。以這些各式各樣的瓜果供奉牛女二星之後,人們一邊食用花瓜與巧果,一邊仰望星空,無不祈盼自己變得心靈手巧。
現如今,我國很多地區的七夕食俗以餃子、餛飩、麵條和油果子等為主,但由於我國幅員遼闊,因而各地的七夕飲食也存在著差異,顯現出不同的地域特色。在我國山東、河北的某些地方,這一天姑娘們要吃乞巧飯,而且十分有趣:七個要好的姑娘集面集菜包餃子,把一枚銅錢、一根針和一個紅棗分別包到三個水餃裏,乞巧活動以後,她們聚在一起吃水餃,傳説吃到錢的有福,吃到針的手巧,吃到棗的早婚。在河北雄縣等地區,七夕之時除設瓜果祭祀外,還有個獨特的宰殺公雞習俗。秦廷秀、褚保熙所著的《雄縣新志》記載:“七月七日,曝洗,雲曝幹而濯潔。是夕,閨人以茜雞作乞巧會。”我們的先輩們覺得,在這牛郎織女相會的夜裏,若無公雞報曉,他們便能永遠不分開。在福建的一些地方,人們七月初一就開始泡巧菜、做巧工,將豆、麥盛放在有水的盤子上長成芽,初七這天做成巧芽湯食用。還有許多民間糕點鋪,喜歡製作一些女人形象的酥糖,俗稱“巧人”、“巧酥”,出售時又稱為“送巧人”。民間認為,吃了這種“酥糖”的人會變得心靈手巧。
總之,一個“巧”字形象地道出了七夕食俗的獨特之處,表達出了人們追求心靈手巧、闔家安康、生活美滿的美好願望。(台灣網網友:袁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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