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一名城管被曝白天著制服執法,晚上換便裝擺攤。對此,武漢城管官方微博回應稱當事人是一名優秀城管執法隊員。當事城管所在的洪山區城管局相關負責人則稱:“擺攤”實為臥底,目的在於“換位思考”,以深入了解小販們的實際情況,便於今後提升管理水準。(6月17日《楚天都市報》)
這些年,城管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確實打了折扣,如何改善形象、提升執法水準,有許多深層次問題需要觀察與思考,這不是坐在辦公室裏拍腦袋就能想出來的,而須變換角色、站在執法對象的角度去觀察與思考。從這個角度看,武漢城管的“臥底”具有積極意義,旨在體驗攤販生活,探求“人性化”的執法方式,實現城管執法與保障小販生計的統一。從這個角度看,武漢城管所謂“臥底”的説法是不準確的,“臥底”與“被臥底”是對立面,武漢城管的所謂“臥底”並非臥底,並未把擺攤小販當成對立面。
一種觀點認為:基層執法機關已經在基層了,無須像武漢城管那樣“微服私訪”了,此言差矣。現在的一些基層執法機關高高在上,養尊處優,不接地氣,尤其缺乏與社會底層百姓的聯繫,一些工作理念、工作方式脫離百姓,百姓頗有微詞。顯然,基層執法單位更需要走訪基層、轉作風,“微服私訪”絕非作秀,極具現實針對性。説實在的,武漢城管大可不必“臥底”給自己找辛苦,還寫什麼“擺攤日記”總結經驗,他們完全可以像其他一些基層執法機關那樣享清福嘛!還有一種觀點認為,社會發展到今天,表達民意訴求的渠道是暢通的,武漢城管無須“微服私訪”、偷偷摸摸。這種看法未免理想化了。毋庸諱言,當下要想了解到基層百姓的真實,並不那麼容易,難以聽到真話,難以看到實情。中央為什麼強調要走訪基層、轉作風,這當然不是空穴來風。
不過,武漢城管的做法也有值得商榷之處。一是作為執法人員,城管擺攤是不允許的。在法治社會,無論出於何種目的,都不能違法。如何既不違法又能真切了解到社會底層百姓的生活疾苦與訴求,這恐怕是包括武漢城管在內的執法單位都須認真思考的問題。二是如何既能真切了解到社會底層百姓的生活疾苦與訴求而又不侵害被了解對象的隱私。(台灣網網友 柯兵)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