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在京港澳高速鶴壁服務區修車的楊某和李某為了多賺錢,沿高速公路撒拋特製爆胎釘達40余公里,造成十多輛車輛輪胎被扎破。案發後,河南高速交警九支隊迅速出動民警沿途清查,排除路釘,並展開案件偵破。昨日,記者從河南高速交警總隊獲悉,經民警多方查證,楊某、李某兩名涉案當事人被抓獲。(3月19日 《大河報》)
長達47公里的高速公路上佈滿了釘子,讓無數的車子爆胎,讓自己的生意發財。這樣的事件其實在現實中屢屢上演。我們可以對這些人的行為不恥,更為他們的行為感到羞愧的同時,到底是什麼會讓他們走上這樣的一條道路應該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唯利是圖的帽子隨意就可以打消這樣的疑慮,但是在這樣的疑慮背後還隱藏著更多的問題值得深究。從表面上看,這樣的主動放置釘子讓別人的車子爆胎讓自己發財是為了一己的目的不擇手段,但深層次看,這樣的行為卻是讓整個文明社會爆胎的行為。
當我們靜靜的翻閱這樣的在高速公路上發生的故意爆胎的事故的時候,簡直可以用觸目驚心來形容。2008年9月3日,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家莊收費站南側三四公里處的路面扎破二三十輛汽車的輪胎;2010年9月16日,京福高速公路寧陽段突現四五米長的“鐵蒺藜”陣,50余輛車被扎破輪胎;2011年9月26日,在京福高速公路寧陽段,安徽的一輛旅遊大巴在高速行駛中被鐵蒺藜扎胎,連爆4個輪胎險些翻車。故意放置障礙物,不僅僅讓汽車爆胎,更恐怖的是能夠釀成重大事故,這樣的結果將是一個悲慘的結局,而這樣的結局正是對於文明社會的一個巨大的諷刺。當然,我們可以説這僅僅是個案,僅僅是一小撮人的行為並非構成社會的主流。
但是,這種社會行為的存在最根本的還在於違法成本和違法收益之間的矛盾。對於這些修車人來説,放置這樣的障礙物一般來説成本很低,在沒有人監控的前提下,高速公路的安全到底能夠如何保障呢?因為高速公路是要收費的,既然車主交納了費用就應該包含著安全的保證在內,道路上的這些障礙物,對於高速公路的管理方來説具備著責無旁貸的義務去清除。而屢屢發生的爆胎事故也顯示著對於高速公路的管理著實是存在嚴重失誤的,這一點不能僅僅苛責修車人的不道德,高速公路的管理方也有不容推卸的責任,因為既然是收費的公路就應該有保養的義務。
再者,如果修車人的行為沒有被警方繩之以法的話,他們永遠是逃之夭夭的。對於他們來説,成本就是放置一些障礙物,而收益卻是補胎的費用。在高速公路旁邊沒有服務區的前提下,漫天要價將成為可能,這猶如人在內急的時刻公廁收費一樣,真可謂是要多少就要給多少,否則,只能等死。但是,他們的行為卻是不容易被檢測到,他們偷偷摸摸去放置,又安安靜靜在店舖內等待著車主來補胎。這樣的過程中,由於違法的成本太低造成他們敢於鋌而走險更是敢於對這些車主們落井下石。他們的行為爆了文明社會的胎,也讓警方和高速公路的管理留下無盡的思考。(台灣網網友 王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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