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一名記者實名爆料稱,一90後女孩在鄭州有11套經適房,其為鄭州市房管局某官員的直系親屬。昨天,該女孩的父親,鄭州市二七區房管局原局長翟某回應確認其女名下有多套房産,但屬於家庭經商所得投資的商品房和商鋪。(12月29日 新京報)
90後“房妹”網路曝光後,鄭州房管局先是表示該資訊較為籠統,無法具體查實,希望能夠提供詳細資訊,也歡迎向市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舉報。繼而又回應稱,被舉報業主在二七區確有11套房産,有2套為商品住房, 9間為商業服務用房,都不是經適房,被舉報業主與該局領導沒有任何親戚關係,更不是直系親屬。
不知道報料者從何種渠道獲得的資料,更不敢想像,要不是他聲稱手中掌握了很多材料,將慢慢向外公佈,並且“之前已經向一些部門和機構求證,對方掌握的比自己知道的還多”,鄭州房管局的調查會不會取得這麼快的進展。如今“房妹”父親、二七區房管局原局長出面澄清,不啻是給了鄭州房管局一記響亮的耳光。
現有相關資訊表明,二七區房管局原局長翟某去年9月受處分被調離,即使現職果真與房管局沒有關係,但鄭州房管局無疑應該清楚“房妹”與翟某的關係,一句籠統的“被舉報業主與該局領導沒有任何親戚關係,更不是直系親屬”,明擺著存在回避實質問題甚至掩飾真相的嫌疑,其動機就不能不追問。
更重要的是,鄭州房管局和翟某均一致表示,“房妹”名下的11套房産都不是經適房,而是商品房和商鋪。可網路曝光和記者查實的細節表明,爆料所指小區“蘭亭公社”當初批復建設的恰恰就是經適房項目,鄭州房管局何以對記者的質疑不予回應?這其中還有啥見不得光的東西?
自己當房管局局長,老婆開房産公司,是否存在局長尋租?既然是老婆搞房地産開發合法所得,11套房産咋都挂在女兒名下?更重要的是,人民日報記者王漢超最新發佈的微博披露,翟某女兒名下11套房産辦證時間為2010年11月和12月,翟某受處分離職時間為2011年9月,買房行為發生在其任內,是否涉及職務腐敗?
如此等等,可謂疑點重重。顯然不能只由涉事的“房妹”父親和鄭州房管局自説自話,紀檢監察部門有必要儘早介入,將“房妹”背後的真相來一次大起底,以回應公眾輿論的關切。 (台灣網網友 范子軍)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