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論壇、微博上有一條最熱的消息:2011年耶誕節淩晨,曾經的杭州媳婦小琴,被丈夫和小三逼死,隨後死者萬字遺書也隨之曝光,在網路以爆炸性的速度傳播。然而,就在元旦假期內,那名已“被逼死”的原配——一個叫肖艷琴的女子突然出現在北京電視臺一檔對話節目,“死而復生”。(《山東商報》2012年1月4日)
新年第一天上班的上午,當我在一個QQ群裏看到“男子攜小三逼死原配”的帖子時,心裏充滿了對這名負心狼及無恥小三的憎恨,對那名軟弱的原配夫人充滿了同情和惋惜。但當我下午在一家大型門戶網站看到被逼死的原配夫人突然“死而復生”的新聞時,心裏五味雜陳,一種上當受騙與被調戲、被愚弄的感覺油然而生。雖然目前還不能確認這對男女背後是否真的有炒作團隊或者有其他商業目的,但女主人公通過“悲情牌”在短時間內出名已是千真萬確的事實。
在寫這篇小稿時,我一直找尋著比較溫柔的詞彙,我怕激烈的言詞突破了女主人公的承受底線而做出什麼傻事。當然,如果她真的承受不了洪大的網路輿論而“死來死去”,那也就背離了我寫這篇小稿的初衷。
社會發展到今天,我國已是有著5億網民的網際網路大國,層出不窮的網路熱點事件刺激著國人的神經,其中不乏一些商業炒作。比如,2010年國慶期間,網友“蓉榮”就在某知名社區炒作出極品女“小月月”,事後查明,“小月月”事件自始至終就是一場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的網路行銷。縱觀近年來的網路事件,這樣的商業炒作還少嗎?賈君鵬、鳳姐、獸獸、鐘莉穎……哪一起網路事件背後沒有商業目的?因此,憑個人感覺,被小三逼死的原配又復活事件很大程度上是一起商業炒作事件,是“小月月”事件的升級版。
利用網際網路等新興媒介開展商業行銷沒有錯,但所作所為要符合人之常情,符合社會倫理,如果為了商業目的而不顧受眾感受,在炒作過程中大打悲情牌、低俗牌、色情牌,那與國家建設積極健康向上的網路文化政策是背道而馳的!
小三逼死原配事件,究竟是真事還是炒作?我們拭目以待。如果是真事,先向女主角致以真誠的歉意,並不是我真的要把你想得那麼壞,而是這個社會太紛繁。如果是炒作,那麼請適可而止,一些無謂的商業炒作只會適得其反! (台灣網網友:楊維兵)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