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公權力才能喚醒敬畏之心

時間:2010-12-06 16:29   來源:台灣網

  12月4日晚,《法治的力量2010—12.4十年法治人物頒獎盛典》在央視1號演播大廳落下帷幕。根據“百人評審團”的投票結果,十位十年法治人物和四位十年法治人物特別貢獻獎得主最終揭曉。“寶貝回家尋子網”創辦人張寶艷、“打虎網友”、誠信老人鄭宜棟、環境法治推動者王燦發、海地維和警察等10人(團體)入選十年法治人物;民警張浩、法官任秋華等4人榮膺特別貢獻獎。

  法治人物為公眾利益不懈奔波,他們的努力代表著法治社會所需的一種難能可貴的走向,他們人性的光輝則引領更多的人投身法治與進步的事業。令人感動之餘,也帶來思考,如果政府官員都能始終對法律充滿敬畏之心,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將指日可待。

  近年來,大凡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員採取過激手段,致使矛盾激化,引發不良事件,幾乎都是與法治精神相悖、甚至淩駕法律之上的結果。甚為可怕的是,執法者、司法者不是不懂法,而是蔑視法律,玩弄法律,近日輿論譁然的寧夏吳忠市跨省刑事拘留舉報者事件,媒體披露後被得到糾正,就是典型一例。更為似曾相識的是,充斥權力濫用的事件曝光後得到處理,相關責任人為此付出沉痛代價,往往痛定思痛,承諾“痛改前非”,今後要依法辦事云云。誠然,從慘重教訓中總結與反思,這值得肯定。但是,靠個案問責的警醒,靠官員因事而異的法治素養提升,顯然是靠不住的,“法治潮人”需要更多制度來塑造。

  

  一位外國高官卸任後曾感慨地説:“把權力關進籠子比懲罰官員更體現管理人性化。”的確,公權力一旦信馬由韁,行政活動就會失去倫理的考量,“權力傷害”便會在堂而皇之的理由下被漂白。以廣為詬病的“暴力拆遷”為例,不止一起的強拆事件一再警示,建立法律制度從源頭上防範暴力強拆迫在眉睫。必須將“和諧拆遷”寫進法律,並以切實有效的執行力予以保障,在追求程式正義中追求行政效率與民生福祉。同時,對懈怠職責、違法拆遷者及時啟動問責。進一步説,所有的公權力都應該納入制度軌道,才能制約官員的言行,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還要看到,監督缺失是官員對法律缺乏敬畏的另一個重要原因。面對重慶農民付某狀告當地管委會,一位官員曾嘆服其利用法律規則“玩得滴水不漏”,並預言“如果農民都這樣善於利用法律,無疑將對政府依法行政提出更高要求”。顯而易見,民眾法治意識的迅速覺醒是對公權部門的一大考驗。普通農民“玩法”得心應手,因為有切膚之痛才學得進去,學得透徹。塑造現代公民需要全社會都來營造敬畏法律制度的氛圍,從公民義務教育到憲法普及教育,再到各種媒介寓教于樂的法治宣傳,讓公民時時處處受到法治的浸淫與熏陶,做到學法、懂法、守法、用法,除了當仁不讓,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外,還應積極參與公益性維權活動,敢於向權貴強勢叫板,訴求公共問題的解決。

  可見想見,當公權力被“關進籠子裏”,當“刁民”成為社會的主流民眾,當所有人遇到侵權時都不怕權,只信法,那麼,法治之潮將如洶湧的波濤,倒逼更多的官員開口“法言法語”,行必“循規蹈矩”,那種以言代法、權大於法、以權壓法的“咆哮哥”將淡出公眾視野,公平正義的陽光將普照大地。(台灣網網友:梁江濤)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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