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毫沁營鎮下新營村拆遷工地發生一起事故,60歲的郭美英老人被掉落的樓板砸死。死者生前居住的樓房是磚瓦結構的小二樓,該樓房周圍已是一片廢墟,有的已被拆遷的樓房並沒有安全推平,一些高達五六米的墻壁立在廢墟上,非常危險。這裡拆遷已快2年了,還有七八戶人家沒有與開發商達成拆遷協議,而這幾戶人家每天都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據9月22日《北方新報》)
近年來,因為拆遷補償問題而引發的極端惡性事件屢見不鮮,也有不少官員因為在拆遷工作中暴露出腐敗問題而被繩之以法。這其中,一些地方官員由於早已經被地産商“綁架”,他們在收受了大把的“好處費”之後,毫無顧忌老百姓的利益,採取各種手段大搞違法拆遷。甚至利用暴力手段脅迫百姓,而這,不僅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也極大地影響了社會的和諧,並破壞了幹群之間的關係。一些被逼無奈的百姓,紛紛採取自焚、跳樓等極端方式,來抗議地方政府的違法拆遷。
60歲的郭美英老人遭遇“天外來客”,被掉落的樓板活活砸死,這雖然與暴力拆遷者活活打死在拆遷現場,但如此慘痛的血案,又與暴力拆遷又怎樣的異同呢?拆遷過程中留下了致命的隱患,無疑是這起血案的“肇事者”。雖然不能説寄希望於“砸”死人是拆遷部門的願望,但是,作為拆遷部門來説,他們很有可能通過留下非常危險的拆遷廢墟,繼而給未拆遷戶帶來巨大的心理壓力,從而逼著這些人家能夠儘快地拆遷協議。
或許,由於當前各級黨委、政府格外強調要科學拆遷、和諧拆遷,迫於社會壓力,拆遷部門才不敢進行強行拆遷。可是,面對拆遷過程中給未拆遷戶帶來的巨大安全隱患,甚至引發了慘不忍睹的血案,難道相關的拆遷部門不該受到嚴肅的問責嗎?面對故意將人壓死的交通事故,肇事司機是要受到法律的追究,而對於六旬老人所遭受的致命一“砸”,相關的責任人難受不該受到法律的懲罰?(台灣網網友:陳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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