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這婚最後有沒有結成,鋒菲的成功都定格在那裏了。其實對王菲這樣遺世獨立的女子,不結婚恐怕才最有利。
從前年傳出王菲、謝霆鋒將在法國結婚的消息,到去年年底媒體再一次“宣佈”兩人將在大理完婚,上週末又傳出謝霆鋒向王菲求婚三度被拒的消息,鋒菲不僅一再“被結婚”,而且王菲數度“被懷孕”,就好像“狼來了”的故事。
大概也怪不得旁人,一月一次“結婚梗”,外界想像並非完全毫無根據。飯局、拜神、購屋,花前月下、纏綿悱惻……他倆幾乎被狗仔隊拍到了所有最終走向婚姻男女會做的事。兩人到底要給他們持續經年的關係一個怎樣的定義,依然沒有下文。然而,眾人態度可以歸納為“你們不給我們一個説法,我們就要給你們一個説法”,這才有了各種隔空喊話,“逼婚”不斷。就像大戲終曲,總要落下最後一個鼓點才叫曲終人散。鋒菲的婚事,只要一天沒有交代,我們這些娛樂新聞的消費者,也就一天無處安放我們自己的婚戀觀。
什麼叫“我們的婚戀觀”?一言以蔽之,就是張愛玲説的“結婚員”。唯有結婚,家庭才被承認,感情才有歸宿,關係才被祝福,生育才叫合法,子女財産才能各安其位。鋒菲這事兒到底應該怎麼結,每個人心裏都在譜寫一曲小團圓。我總覺得,外界對鋒菲聯姻,實際上心情矛盾,既期待,又害怕。因為這兩個人都太與眾不同,又太招人喜歡。高冷之人,竟然也收穫了幸福,你説他們“有情人終成眷屬”也好,“早知現在何必當初”也罷,總而言之,結婚代表了一段不平凡感情被納入了凡塵的軌道。與其説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不如説婚姻是想像力的墳墓——基於兩人之前“失敗”的婚史,那麼萬一再有什麼新情況呢?
實際上,現代婚姻制度早已千瘡百孔。離婚率居高不下,娛樂圈中人想免於波及、獨善其身,這很難。要麼像梅姑,嫁給舞臺;要麼像“哥哥”,超越男女尋常之愛,否則難有堪稱完美的關係。有人説,鋒菲這樣不就很好嗎,神仙伴侶,為什麼一定要結婚。這個提問同樣適用於默多克:對啊,都84歲了,為什麼還要結婚?歸根到底,要不要、為什麼之類的問題,與年齡、地位、財産、有沒有性慾、還能不能生猴子都無關,唯對當事者本人才有意義。男女是否投入婚姻,不僅要看婚姻所帶來的實利、名分、安全感,還要看他們如何賦婚姻以意義——對於兩個不結婚的人,同樣如此。
默多克都四婚了,鋒菲還是沒結成。我看大家別等了,還是散了吧,是時候放棄鋒菲一定要結婚的執念了。其實對王菲這樣遺世獨立的女子,不結婚恐怕才最有利。如果王菲不是王菲,她最早該叫“竇王菲”,然後變成“李王菲”,再過幾天可能變成“謝王菲”,我們終究無法還原那個本名叫王靖雯的女子。
我總覺得,説鋒菲各自有過“失敗”的婚姻經歷,對他們並不公允。過去只要結婚,一輩子從一而終,才叫成功,至於兩個人過得如何,有沒有家暴,婚姻是否名存實亡,並不是成功與否的指標。這種觀念亟待改寫。有品質的婚姻,應該是當人身處某一段關係時,他/她是忠實並且投入的。但從人生長時段來講,應該允許有一段或者好幾段這樣的關係、婚姻。以此而言,鋒菲在他們各自以往的婚史中,都投入、忠實、忍讓、慈悲,他們不是失敗者,而是成功者。
我的意思是,不管這婚最後有沒有結成,鋒菲的成功都定格在那裏了。假如偏不結就是不結,那也是為了氣死普天之下為數眾多的結婚員吧。(麥嘈 專欄作家)
[責任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