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時緘默的于正二審時終於發聲了,精心準備了好長一段微博,趕在上午開庭前發佈。這篇叫《素心示人,度越一世》的文字感懷了命運起落,談到了創作初衷與市場反饋的掙扎,有所謂的停下來反思,還表示要時刻地警醒,不僅“感謝”了瓊瑤,還“感謝”了百位聯名編劇,唯獨不説的,是訴訟本身。
從字面上看,這篇不成篇章的文字是典型的春秋體,面兒上不乏謙虛的表達,其實都在王顧左右而言他,更多的是隱性的辯駁。在前輩瓊瑤狀告自己的事情上,他説:“是您讓我在疲於奔命的工作中暫停下來,思考一下自己的人生和未來,這種棒喝的力量,對我這樣的年輕編劇比一萬次的讚揚更彌足珍貴。”這話貌似服軟,但他用詞是“感謝”而非“抱歉”,字裏行間也看不到絲毫歉意。對百餘編劇聯名之舉,他説“是你們讓我知道一個群體的態度,我會時刻警醒”。這裡用到“警醒”一詞,聽起來像是“反省”,至於警醒什麼,警醒自己不再犯抄襲之錯,還是警醒自己再抄襲時更加小心不要被抓住把柄,你們猜去吧。他甚至還不放過這麼個機會説,以“大家看到了護犢子的我,看到了意氣橫指的我,看到了洋洋自得的我”,來了一次全面辯解,並歸結于“我把自己展示得這麼徹底,這麼毫無保留”——言外之意,世界太複雜,唯我于正很傻很天真。于正表面上反思,真正要強調的卻是“我無法頓悟,但受風評所累,我不堪重負”,並以示弱的姿態來應對二審可能帶來的新一輪輿論衝擊。
話説回來,就算于正微博示弱,也不過是文字遊戲製造的假像,因為上訴和二審本身,就是于正強硬態度的集中體現。在二審中,于正方極力翻案,並向法院提交了新證據,試圖證明《梅花烙》版權早已變更,瓊瑤的訴訟主體並不存在。這一證據雖然無法證明自己沒有侵權,卻可以讓一審判決失效,瓊瑤需要聯合第三方訴訟主體捲土重來,這樣于正就贏得了重審的機會和尋找辯護的時間,將對手拖入無休止的持久戰,是侵權案被訴方慣用方法。
那麼于正一審沉默,卻為何選擇二審發聲?這其實是個可進可退的策略。一審時,正值百餘編劇聯名聲討,輿論暴風驟雨,那時發聲硬碰硬,不但討不著好,還可能引發更大的風波,降低風險的唯一方式就是噤聲,把精力放到法庭辯護上。反正就算一審敗訴,還有上訴的機會,不至於吃啞巴虧。二審就不一樣了,上訴一旦敗北,就要執行一審判決,不僅顏面落地,還要支付賠款,這時再不説話,此後的辯駁都將失去法律注腳。再説于正這段春秋筆法的文字,説硬不硬,説軟似是而非,就算敗了也可借坡下驢,所謂退一步還海闊天空。而且這種微博發言,既可以回避直面媒體的尷尬,又不失一方聲音表達,既“為此事畫一句號”,又為自己將來留個活路,也是算計到了極致。
于正侵權被訴一事,像極了武俠小説裏的江湖客,為達目的時而軟時而硬。瓊瑤對於正的一紙訴訟,遠不只是控訴那麼簡單,它就像是一道江湖令,引發了編劇江湖有史以來最大的一次圍剿。就算于正侵權案在法律層面以二審告終,江湖層面的爭端也不會就此終止。(曾念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