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彈幕面前,電影毫無尊嚴可言

時間:2014-08-07 09:34   來源:新京報

  即便電影是可被機械複製的藝術産品,但得益於影院這個將觀影昇華為某種儀式感的展示空間的存在,它還保有著獨特的魅力。

  隨著幾場“彈幕觀影”活動的舉辦,終於可以幫助我們理清兩個糾結已久的問題:電影院為何?電影為何?

  如果從第一個問題的角度出發,我對“彈幕觀影”方式持肯定態度。媒體和資訊技術的進步,單一的功能性空間正在經歷一個轉型,比如以前的KTV包廂只提供點歌服務,但現在還能看世界盃比賽、點播熱門電影,那麼KTV作為提供點歌服務的單一空間功能就被削弱了。

  影院同樣如此,之前那個作為電影欣賞場所的空間,近來完成了生日派對、公司推介會、比賽直播廳等功能的演化。因此,“彈幕觀影”也可以算作影院空間的功能衍生——消費者有權在既定規則內“消費”特定內容。

  這種現象,我認為應當包容,因為此時的電影院已經轉換成了一個“媒介互動多功能廳”,而“彈幕觀影”的消費者們,消費的主體並不是“看電影”,而是“參與彈幕互動”這個行為本身。大眾娛樂形態的多元化,本身並不是一件壞事。

  不過從第二個問題的角度出發,我對“彈幕電影”則持一種十分悲觀和失望的否定態度。在我看來,一個對自己的創作擁有足夠自信、傾注足夠心血的電影人,是絕對不會用這種方式來展示自己的作品的。因為在這過程中,受眾對於互動的參與已經超越了對於內容欣賞的專注,內容只是附屬於互動的一種文本,在數不清的彈幕面前,電影就像一個被逼遊街的少女,被無數的臭雞蛋襲擊得毫無尊嚴可言。

  本雅明曾經在“機械複製時代的藝術”一文中論述,代表傳統藝術高貴性的“光暈”由於出現了機械複製技術之後,在複製過程中消弭的現象。我覺得,藝術品的“光暈”源自兩方面:一方面來自藝術品本身的獨一無二性,而另一部分,則來自藝術展示空間的獨一無二性。即便電影是可被機械複製的藝術産品,但得益於影院這個將觀影昇華為某種儀式感的展示空間的存在,它還保有著獨特的魅力。

  不過令人惋惜的是,我們正在邁入“機械移植”的時代,電影內容的展示媒介從電影銀幕,延展到了電視、手機、戶外螢幕等媒介上,人們可以在家裏、地鐵、商場中觀看原本只能在漆黑寂靜的影院中才能欣賞到的電影……空間環境的移植,讓電影藝術僅存的高貴性也隨之移除。

  在這種前提下,受眾的消費目標也逐漸從“注重內容”過渡到了“注重體驗”,而“彈幕觀影”反映的就是這種心態,也就此成了那些不注重內容品質,只追求體驗噱頭的電影出品方用以迎合大眾的手段。並且,我不認為隨意在現有內容成品上疊加自己的評論是一種創新。

  最後,我覺得事件的走向會不言自明:出品方會通過這種行為,將“互動消費”替換成“觀影消費”的概念,進而又將“電影票房”與“優秀作品”掛鉤,從而將這種糟蹋作品的行為堂而皇之地包裝成一種衡量電影作品優秀與否的標準。對此我只想説,你可以是一名成功且優秀的商人,但請你珍視自己的作品。君不見,《變形金剛》系列再糟爛不堪,導演也會因為影廳的燈泡亮度問題與負責人爭執半天,因為他知道,他製作的是電影,而電影,就應該享有它應有的空間和環境。(謀殺電視機 《電影公high課》製作人)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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