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立是圈中比較炮筒性格的女演員之一,這些年各種彪悍的網上約架打了不少,她的名言之一是要捍衛明星吵架的權利。今天突然在微博批評圈內影視、經紀公司只管提成,無視演員社保,演員工會是擺設,給娛樂圈來了一個維權的“袁吉訶德”的感覺,一石激起千層口水浪。
有的網民第一反應是,袁立是明星,她是為明星維權,明星的錢多得都淤了,他們哪兒看得上社保,扯什麼三險一金這些民工和白領必備啊。還有的網民説,別一提演員就火冒三丈,演員不都是身價過億的明星,裏面也有艱難度日、難以糊口養家、沒混出來的,他們當然需要社保保障。再有網民説了,演員要社保,誰也沒攔著你,自己交錢上啊,順便問一句,你們好好交稅了嗎……網路戰役就是這樣,各種線頭,是不是一個池子裏的事,都變成因果和遞進關係,吵成一鍋粥。這裡面混淆在一起的概唸有,大明星和普通演職員的關係、社保和賦稅的關係、演員工會和演員工作委員會的關係……
面對自己掀起的輿論,袁立繼續論戰説,演員酬金高,和是否爭取該有的個人權益不畫等號,況且不是所有的演員、職員、場工都是高收入;要不要和看不看得上社保是自己的決定;很多演員從國有演出團體進入民營經紀公司,需要新的制度來約定雙方……
查了查資料,娛樂圈有電視演員工會和演員工作委員會兩個組織。前者會員面向電視劇演員,民政部報批;後者也就是袁立提到的那個,有官方色彩,可以替失業演員存放檔案。主演過3部或3部以上在電視上播出過的電視作品,獲得過金鷹獎和德藝雙馨表彰的藝人,才有資格加入演員工作委員會。按照這個門檻,能入演員工作委員會的都不是小角色,可謂大腕雲集,不至於社保都沒有,除非懶得要,當然他們有選擇權、知情權和呼籲的義務。
唐國強和馮小剛都説過,明星、包括還不是明星的普通演員是弱勢群體,沒組織撐腰,生活沒隱私,評論沒底線,常常等於輿論公敵,動不動就被針對。多正常的事,到了娛樂圈,都可能變成靶子,被輿論亂槍給射成篩子,包括這次的社保風雲。
形成這種態勢的原因之一,就是各種概念混淆,普通演員常常被明星代表,基本訴求常常被光環淹沒,隱私常常被宣傳需要。2011年演員工作委員會成立的時候,很多演員控訴“超時工作”。馮遠征説他有過48小時不睡覺連續拍攝的經歷;黃海波説拍攝《新上海灘》時,他喝了14袋速溶咖啡,連續52小時拍戲,當場就累趴了,黃曉明則直接被送進了醫院;劉威表示他常常在“28點(淩晨四點)”睡覺,只睡兩小時又繼續拍戲。這個行業的確壓力夠大到非人類,有掙大錢的誘惑,更有成病號的危險。如果拍戲都拍出28點了,真不是微薄社保能管得了的,恐怕重大疾病險是必須的。(黃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