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央視和燦星製作打造的《舞出我人生》開播以來,爭議聲一路相隨,其中節目中反覆出現“掉眼淚”的場面引起了外界質疑,有網友在微博上吐槽:這哪是舞出我人生?簡直是哭出我人生!甚至連一向被認為主持風格煽情的央視名嘴朱軍也批評現在的電視節目“淚點太低”。(6月5日中國青年網)
近年來,五花八門的節目充斥著電視熒屏,“以淚洗面”的場面更是屢見不鮮。不管是前幾年流行的“超男超女”、“星光大道”等選秀節目,還是近年來流行的“相親節目”。“哭”似乎已經成為一種流行趨勢,“大哭特哭”、“比哭功、比演技”也成為了一種競爭手段,以及衡量能否走到舞臺最後的標準。與其説,他們在舞臺上表演節目,不如説,他們將大部分時間用於述説自己的“催淚故事”,以撥人眼球、引人同情。
“哭”之所以能夠在舞臺上“大肆橫行”,原因也是多樣的。首先,電視節目作為一個讓民眾表現的舞臺,所以電視節目組本身就充當著最主要的角色。據報道稱“節目組在選擇評委時,偏愛容易掉眼淚的明星”,這樣做的目的,不僅能夠營造煽情氣氛,還能夠吸引人的注意力,提高收視率。
其次,當下“真情類”、“煽情類”節目不斷氾濫,與觀眾的心理迎合不無關係。“哭”作為一種情緒反應,通常是在遭遇不幸或是心理受傷的情況下而展現出其脆弱的一面。面對弱者,大多數人持同情態度。站在競爭激烈的舞臺上,如果參賽者以一種弱者的身份去挑戰強者時,人們自然會將天平向弱者一面傾斜。所以,臺上的參賽者們紛紛展現其弱勢一面,把“哭”作為展示弱者身份的手段。而作為評委們,自然是普通人,博得了評委的同情,外加臺下觀眾的同情,著實可加分不少。
其實,我們不是不提倡在舞臺上用真情感人,真情乃人之本性,怎能抹殺。但電視節目面向是的社會大眾,如果濫用“真情”成為一種模式,利用眾人的“眼淚”成為一種盈利、加分的手段,則會為人所痛恨。就好比,前段時間媒體曝出,在地鐵行騙的“乞丐”,利用其生存的弱勢或者生理的殘疾騙取錢財,同樣是抓住了公眾的同情心。濫用同情心者大有人在,而被利用者也比比皆是。長此以往,觀眾不再相信所謂的“真情”,變得越來越冷血。
古人云:男兒有淚不輕彈。這一項準則更應用在當今眾多電視節目中,“節目有淚不輕彈”。電視節目應該朝著健康、陽光的方向發展,不應為了博取收視率而利用觀眾同情心,而參與者更應該端正自己的立場,不應成為“淚人兒”的代言詞。(陳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