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話劇《魯迅》在《天涯》雜誌今年第1期發表後,不少朋友看完吃驚地問:“你為什麼這樣寫他?”的確,我的《魯迅》不是預期之中的歷史劇,也沒有示人以耳熟能詳的“鬥士和導師”面目,而是從魯迅的臨終時刻寫起,用意識流結構貫穿起他生前逝後最痛苦、最困惑的心結——那是一個歷史夾縫中備受煎熬的形象,我試圖讓他成為一面破碎的鏡子,同時照照我們的歷史和現在。他逝後的事怎麼出現在意識裏呢?是呀,這個技巧我想了很久,此處就賣個關子吧。
許廣平先生有篇回憶文章叫《最後的一天》,作于1936年11月5日,落款註明“先生死後的兩星期又四天”,裏頭寫到一個細節:10月19日零時——那時距先生辭世只有五個多小時了——許先生給他揩手汗,“他就緊握我的手,而且好幾次如此。陪在旁邊,他就説:‘時候不早了,你也可以睡了。’我説:‘我不瞌睡。’為了使他滿意,我就對面斜靠在床腳上。好幾次,他抬起頭來看我,我也照樣看他。有時我還賠笑地告訴他病似乎輕鬆些了。但他不説什麼又躺下了。也許這時他有什麼預感嗎?他沒有説。我是沒有想到問。後來連揩手汗時,他緊握我的手,我也沒有勇氣回握他了。我怕刺激他難過,我裝作不知道。輕輕地放鬆他的手,給他蓋好棉被。後來回想:我不知道,應不應該也緊握他的手,甚至緊緊地擁抱住他,在死神的手裏把我的敬愛的人奪回來。如今是遲了!死神奏凱歌了。我那追不回來的後悔呀。”
這段話如同一個傷口,使我在構思過程中不時感到疼痛。這個人的勇毅和脆弱,熾烈和敏感,沉默和爆發,克制和纏綿……時刻對立共存在他矛盾的天性中,直到最後一息,仍彼此糾纏欲説還休。在那生死交界的時刻,愛人未能給他默契的回握和陪伴。他孤單地踏上了無法回歸的旅程。我不知許廣平先生如何挨過那些心碎自責的日子。我只知,我的《魯迅》必須從臨終這一刻開始——它是一口沸騰的深井,吸引我跳進去。
跳進去之後,最要緊的是選擇——讓哪些場景進入主人公的意識中?意識流的好處是自由,壞處是容易飛散,飛散不好,觀眾就會打哈欠——這一點,戲劇著實和小説不同。彼得 布魯克早就警告過:“戲劇這種形式是多麼脆弱而難以維繫,因為這小小的生命火花得點燃舞臺上的每一分每一秒。”對劇作者來説,點燃火花的實驗室在其自心。在浩如煙海的魯迅著作和相關回憶錄中,我生平第一次以窺陰癖的嗅覺和冷血,搜尋他的痛苦、糾結、迷誤和軟肋,從中提煉我需要的火花。我要寫的不是“聖人”——“偉大的思想家文學家革命家”和“空前的民族英雄”,也不是大眾追捧的“凡人”——所謂最有人情味的“好兒子好丈夫好父親好師長”。不。我要寫的是一個複雜而本真的心靈。他的偉大和限度,創傷和呼告,我不想辜負。
魯迅的平生,有三大傷心——早年不幸的婚姻,中年兄弟失和,晚年與全心扶助的左翼力量鬧得不愉快。他的身後,則留下了一個謎團,這謎團他若地下有知,一定更其痛苦——《魯迅全集》是“文革”時期唯一公開出版的偉人全集(連革命導師們都只能出選集),一個被改造包裝出來的橫眉冷對、痛打落水狗的“棍子”形象,使傷痕纍纍的人們唯一想要對他做的,就是厭倦和逃離。時至今日,關於“為何魯迅能被權力話語利用”的問題,在中國學術界依然爭論不休。
我決定以我的方式,在劇作中觸及這一切。並非因為這些事件是魯迅人生中最有爭議、最賺眼球的內容,而是因為,它們最能顯現貫穿了他一生的精神邏輯。這個邏輯,既是魯迅精神複雜性的成因,也是作為戲劇主人公的他,精神戲劇性之所在。這個邏輯是什麼呢?
説來話長,歸結起來便是“愛與自由的悖論”。這裡的“愛”,不是愛情,而是犧牲之愛,舍我之愛,類似十字架上的耶穌之愛。不同的是:耶穌為彼岸的天國而犧牲,魯迅為地上的天國而舍我——他太愛那些無依的靈魂,放不下弱者的眼淚,他希望自己加入的戰鬥能帶給他們現世的安慰。因此,“眼淚”是這部劇作的核心詞。但先生的經驗和理性尚未認識到:凡以“地上天國”之名建造的,莫不是人間地獄;在這過程中,崇高的犧牲者托舉起來的不是眾生的自由,而是“人神”的僭越。但他自由的天性卻已預感到這種危險,因此他最終的選擇是:左右開弓地獨自“橫站”。
從私人生活到公共生活,魯迅一生都往來奔突于律令般的“愛”和天性的“自由”之間,以自我犧牲始,以逃離桎梏終——直到生命的盡頭。這個孤獨偉大的悲劇人物,他的悲劇性永遠屬於現在進行時,其烈度不因時代變遷而稍減。從他寂寥的背影中,我感到如果再不走近他,就永遠走不近他了。對他的負心已久,我只想以我的《魯迅》,稍稍減輕自己的虧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