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拍照,還要你同意?

時間:2012-07-30 12:19   來源:檢察日報

  在倫敦奧運會媒體中心,日前出現了這樣一個白紙黑字的漢字標牌:“中國的記者朋友們,請照顧一下倫敦媒體中心的工作人員,如果你們想拍他們的話,請提前詢問他們,尊重一下他們的私人空間,謝謝你們。”

  有人把它發到了微博上,有圖有真相,於是網友大嘩。有網友説了,你這是故意找茬兒啊,你這是歧視中國人啊,還有人把英法聯軍八國聯軍侵華、“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侮辱都扯出來了。當然也有網友説了,這八成是中國記者行為不當鬧的,斥責“中國記者丟人丟到國外去了”。

  身處其中的中國記者,自然也炸了營,他們找到東道主表示抗議(嗨,這個咱常見,因為受傷的總是咱)。但這次,抗議有效,組織方立馬撤了標牌。28日,中心主管馬克霍威爾對新華社記者表示:“我們今天一早已經撤掉通知了。我們絕對不是針對中國記者,而是對所有記者的建議。因為大多記者都會講英文與我們溝通,我們也為他們安排了大量的採訪。媒體中心雖然有會中文的志願者,但數量有限,中國有800個左右的非註冊記者,溝通還是較為困難。所以我們就用中文寫了這份通知。”他還表示,如有中國記者感到被傷害了,那一定是誤會,“我深表歉意。”

  誰組織一次盛會,都不想沒事找事,惹來賓不高興,所以我相信霍威爾先生的道歉是真誠的。但是,儘管他聲明是針對所有記者的,可通知只有中文表明,人家原本就是針對中國記者的。

  類似的事兒,見過。在奧地利的一家賓館的電梯旁,用中文寫著“請勿隨地吐痰”,餐廳裏寫著“請勿大聲喧嘩”。在餐廳裏,確實只有國人在高談闊論和呼朋喚友。那些習慣悄然吃飯、埋頭看報的當地居民,往往會施以白眼,搖搖頭,離去。

  所以我能想像,中國記者進了新聞中心,可能會長槍短炮地一番轟炸。總得告訴家裏同行,咱到此一遊了不是?豈不知,老外是不喜歡你這樣的。

  帶著疑問,有好學的記者選擇了最正確的做法:去中國大使館問問。使館人員説啊,這事兒,主要還是由於溝通誤會以及中西方文化差異造成的。“或許是記者的拍攝觸及某些禁區”,在警告沒有效果之後,英國人通常會採用更強烈的方法手段來維護自身。因為英國人對於個人隱私非常看重。“對於標注有私人字樣的地點、物品,他們都不允許別人攝影攝像”。而出於對青少年的保護,在公共場合,未經允許隨意給孩子拍照更被認為是不合適的,“較真的家長或許會懷疑拍照者的動機和目的”。準確説,拍照他們並不排斥,但討厭在不知情的狀態下被拍,否則,他們就會感覺自己被“侵犯”了。

  説到這裡,事情也大致明瞭了。其實在我們國家,如今隨意拍人也可能會遭到反對。在青少年保護方面,我國法律的保護意識也在增強。未成年人保護法早有規定,“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聞報道、影視節目、公開出版物、網路等不得披露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圖像以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修改後的刑訴法,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更加週全。所以,既然人家有要求,客隨主便是我們的美德,也是唯一選擇;首先尊重別人,自己才會得到尊重。以後別先想著抗議,先反思反思自己吧。(王守泉)

編輯: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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