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騷你不能擾”是一場權利秀

時間:2012-06-26 13:36   來源:中國網

  @女權之聲:為抗議@上海地鐵二運:女性穿得少“不被性騷擾才怪”的不當言論,今天中午,上海的一些女志願者們在地鐵二號線進行行為藝術。標語為“要清涼不要色狼”,“我可以騷你不能擾”。(6月25日山東商報)

  儘管“上海地鐵二運”發佈的微博主觀上是善意的友情提醒,但女性穿得少“不被性騷擾才怪”的言論,顯然是輕薄了女性愛美與清涼的權利,成為圍觀與爭議的導火索就不奇怪了。因此,更應把“我可以騷你不能擾”的行為藝術看作是一場“權利秀”。

  “閨中少婦不曾愁,春日凝粧上翠樓。” 在私人空間,公民享有充分的自主權和隱私權,作為天生愛美的女性盡可以展示風情的一面。在公共領域,儘管要求人們遵守大家共識的社會道德規範,但並不排斥個人自我發展、個性張揚和道德選擇。就是説,在公共領域的女性,也是可以“騷”的。然而,問題的交集在於“騷”的邊界在何處?就像你在“騷”時不容許別人“擾”一樣,在地鐵公交等公共場所“騷”過頭了,養眼成了撩撥,展示美麗、賞心悅目成了慘不忍睹、不堪入目,自然就對其他人構成了騷擾。具體而言,為了夏日的清涼,允許女性最少穿多少。既然公共廁所有“兩隻蒼蠅”的衛生標準,公共場所也該有個具體量化的“暴露指標”吧!

  一個文明的社會強調人的尊嚴、人的基本權利以及人性尊嚴和基本權利的平等性,國家和社會都應以保護和增進公民權利和利益為旨歸。但是,權利這個東西是個雙面刃。它是一種社會所認可的賦予公民個體可做或可不做的自由,包括依照憲法和法律所享有的各種政治、經濟和社會權利,也是規範和約束他人的一把尺子,所謂“已所不欲,勿施於人”。然而,現實生活中,大到財産處置、入學就醫、交通出行、生老病死,小到肖像姓名、身份證號碼、銀行卡密碼以及其他個人資訊等等,既有僭越權利的侵犯,又有維護權利的艱辛。可以説,如果立法上對性騷擾有一個明確的界定,不管實施者是男性還是女性,都有權利的邊界和懲戒的法條,那麼,“要清涼不要色狼”就秀不出什麼名堂。

  法無禁止皆可為。這就要求在立法上更多的規範和保護公民權利,既要尊重和保護每一個個體的私權,使每一個人像愛護眼睛那樣愛護自己的權利;又要時時恪守記權利的邊界,不能為了自己的私利無視和侵犯他人的權利。敬畏和保護公民權利是所有社會主體的責任和良知,更是法治社會、和諧社會的應有之義。政府、司法者以及社會組織都是公民權利的捍衛者和守護神。除了友情提醒,採取更為有效的措施,妥貼保護每一位乘客包括乘客不受性騷擾的權利,無疑是“上海地鐵二運”的職責和責任。

  當今社會,不僅要與時俱進地將一部分道德規範上升為法律條文,而且重點需要厘清公民權利的邊界,使權利的訴求與表達始終在社會運作規則之上,而不是界限模糊,無法可依,無責可問,釋放個人權利時動輒突破底線,濫用公權往往肆無忌憚,侵蝕社會的公正公平。這也許正是“我可以騷你不能擾”帶給人們的有益啟示。

編輯:張潔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