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的殘疾農民崔顯仁從2004年起在街頭賣藝乞討,他的手藝是寫自創的粉筆字,漸漸地每個月也能有七八百塊的收入。通過微博上網友拍的照片,2011年10月,方正字庫的職員在青島街頭找到他,付給他5萬元,請他寫出1000個漢字。方正字庫先把這1000個字做成電腦字型,再設計出另外5763個漢字——6763個漢字,即中國國家標準簡體中文字符集(GB2312-80)收錄的所有常用漢字。然後他們將向市場推出一款新的字型庫,名叫“方正顯仁簡體”。(5月24日《南方週末》)
過去,字體的版權並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和保護。字體也能賺錢?人們頗有疑問。傳統的書法藝術,用於欣賞,論幅交易,不存在大量複製的問題。數據化定型的字體,乃是為了較大面積的使用。一種可供電子輸出的成熟字體分別擁有美術作品和電腦軟體的版權。
2007年,有10年顏體功底的徐靜蕾發佈了個性化字體,由方正電子量身定做,被命名“方正靜蕾簡體”。當然,它不是免費的,售價每套10元。其字體骨骼清秀、遒勁有力,清冽而又優雅、從容。字庫推出首日,下載量達數百個,並且引來猖獗盜版。徐靜蕾由此獲得多少收入,儘管未見公開報道,但它引發的轟動效應足以普及一個觀念:字體是一件文化作品。
徐靜蕾個案反映出的智慧財産權保護不力,在我國的整個字體行業普遍存在。在公眾領域,大部分電腦軟體都會免費預裝多套字體。這容易造成一種印象:字體使用是免費的。其實,這些字體在軟體銷售前已經由軟體開發商買了單,公眾的使用才無須再次付費。目前的爭議主要在商業使用領域,字體企業的維權訴訟也時贏時輸。我國在司法實踐中對字庫字體的保護還沒有定論,尤其是對單個字體是否給予保護還存在一些分歧,而這,正是維權訴訟輸贏的關鍵。
目前,韓國字庫行業年收入3000萬美元;日本森澤公司字庫年收入超過1億元;美國蒙納公司已在納斯達克上市,年收入超過1億美元;而我國大部分字庫廠商受制于盜版和各種侵權,還掙紮在生存線上。中國最大的字庫企業方正字庫,其業務只夠80多人的開發隊伍的基本生存。行業的規模實際上也影響到用戶的福利,我國可用的漢字字庫只有421種,而日本有2973種。
各國對於字體的保護,有一些不同的手段。英國明確將字體作為藝術作品加以保護,德國、義大利給予字體智慧財産權保護,美國給予著作權保護。而中國還在摸索之中,建議從兩個途徑予以保護:在著作權法中明確字體設計屬於美術作品;明確字庫屬於電腦軟體。如果沒有嚴格、明晰的法律保證,字體行業一定程度上乃是免費向社會提供作品,這不利於行業的穩步發展,更不利於對文化産業原創力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