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聽相聲,老聽那麼幾個段子,時間長了,耳朵難免會生出老繭。郭德綱罵人也是這個理。德雲社機場打人事件已經過去很久了,現在,只是按照司法程式對打人者執行拘留處罰。
德雲社打人事件本應隨打人弟子被判行政拘留塵埃落地,德雲社或可通過法律渠道進行行政復議。但是,每次徒弟打人,總要強詞奪理的郭德綱,再次在微博開罵,稱狗仔用偷拍手段謀取金錢,就好似做賊。
作為一位相聲演員,郭德綱擬寫罵人的文字就好像創作相聲段子,小菜一碟。這次郭德綱又在相聲裏編排了段子拿此事開涮。這不禁使我們想到了“別墅門”徒弟打人事件,當時郭德綱也在舞臺上把此事當成相聲段子,稱“打人者是英雄,記者就是妓女”,並得到了臺下不明真相的“鋼絲”們的鼓掌支援。擁躉們的一味追捧,使他更加忘乎所以,越發驕橫了。筆者曾就此現象寫過一篇言論,題目是《莫用相聲泄私憤》。文章指出:“舞臺是説相聲的地方,不是泄私憤的平臺,在這個為觀眾帶來笑聲和歡樂的舞臺上,亂用話語權是對藝術的一種褻瀆”。
其實,郭德綱如果對警方處理不服,完全可以提出行政復議的要求,當時,德雲社也提出了復議的要求,只是沒有付諸行動,所以才造成現在這樣一個結局,接受行政處罰也是必須的,面對處罰不但不吸取教訓,從而加強對德雲社從業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就像那次關門整頓。現在,卻把不服之氣全撒在娛記身上,這有點蠻狠,表面上看,貌似強大,其實是色厲內荏。
對於這起所謂的娛記偷拍事件,警方已經作出了處罰,顯然是非對錯已經有了結論,現在,郭德綱卻避實就虛,痛罵偷拍者“世世為賊”,用詞之惡毒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黃健翔轉發該微博並評論,“為什麼鏟不了呢?因為據説‘群眾’需要,這是‘群眾’的權利,‘公眾人物’的義務。”這又引發郭德綱內心憤懣,再次評論稱,“説到義務,這些年一直努力堅持配合。它們一張照片最高賣27萬,咱們不生氣。但你全家指我吃飯可以,害我不行。
這也未免有點抬高娛記的身價了,27萬買一張明星照片,我看,這是杜撰,聞所未聞。至於説到娛記害你,這也要舉證,不是説相聲,可以胡編亂造。
從網民反饋的資訊來看,這則微博隨即引發3500多評論。不少網友表示反感。反感的理由很簡單。作為一位相聲演員,尤其是被寄予無限希望的相聲演員,郭德綱應該把精力放在創作上面。郭德綱曾經説過一個段子,意思是説:損他的人都是出自同行的妒忌,業務上比不過他,就在道德上損他。他即使被損死了,其他人也上不來。
“滿招損,謙受益”這是古人留下的為人之道。要想不被同行“損”,首先要以身作則,有才藝更要有道德。這一點,郭德綱要認真反思。如果一味放縱自己的言行,對自己沒有一點道德上的約束,最後,倒不是同行損死你,而是自己害了自己。這倒不是危言聳聽,郭德綱要好自為之。(吳為忠 原題:郭德綱不要被自己“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