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茅盾文學獎5部獲獎作品日前公佈,其中票數最高的《你在高原》引發了最大的爭議。有人稱:“全中國看過這部400多萬字書的只一個人:責編。”本屆茅獎評委盛子潮回應稱:“至少有十幾個評委通讀過,大多數評委看過四五部(該書共10冊)。”(據8月21日《京華時報》)
本屆茅獎結果公佈後,我在微博上發起了關於獲獎作品閱讀狀況的調查。在短短幾個小時裏,近300人參與了投票,其中選擇“5部作品全沒讀過”的佔96%,選擇“讀過其中1部”和“讀過其中2部”的共有11人,約佔4%。正當筆者為獲獎作品的閱讀率之低而驚異之時,又看到了媒體對評委們的採訪。原來,全部61位評委中只有十幾位通讀過《你在高原》,其中麥家還是“咬著牙用一天半的時間”讀完的———400萬字一天半讀完,那叫“讀”嗎?完全是應付差事!
文學的主要價值在於以文化人。無論是傳播知識,還是宣揚某種價值觀,都要以讀者“讀過”為前提。從傳播學的角度説,一部作品沒有為受眾所接受,那就是無效傳播。如果一部小説,有責任閱讀的評委需要“咬著牙”才能讀下去甚至咬牙也沒有讀下去,那麼沒有閱讀義務的社會公眾怎麼能讀得下去,這樣的作品能有多大價值呢?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連讀都沒有讀過,評委憑什麼投票呢?
誠然,評論文藝作品不能光看受眾的人數,但受眾數量至少是評判的重要指標之一。讀者多的作品未必就是優秀作品,但沒有讀者的作品肯定不是好作品。古往今來流傳下來的經典名著,沒有一部是無人問津的,實際上為人所喜聞樂見也正是“文章千古事”的條件———無法想像,沒有讀者的著作能夠流傳下來。
經典名著既要經過讀者的檢驗,也要經過歷史的檢驗,因此評價一部作品至少要有一個接受、消化、品評的過程。而四年一屆的茅獎評選的都是近年出版的新作。就拿本屆評選來説,進入終評的作品有20部,足有數千萬字,評委要認真讀完也不是件易事。同時應該承認,本屆獲獎小説的閱讀率不高與其出版發行後的時間較短也有關係,很多網友表示沒有聽説過《你在高原》等獲獎小説。眾所週知,NBA“名人堂”規定球員退役5年後才有資格參加評選,這就是為了給出一個沉澱期,以利於評選的客觀和公平。
近年來,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等官方獎項的社會關注度還是比較高的,每次評選都會引來大量的媒體報道,但引起關注不是因為作品的優秀,而是因為評選的“另類”,比如前年魯迅獎因為“羊羔體”而被熱炒,這次茅盾獎又因為入圍及獲獎者多為作協主席而廣受關注———這是文學之幸,還是文學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