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濛被國家隊開除時,王濛曾表示將召開新聞發佈會揭短道隊興奮劑醜聞。據冬季運動管理中心主任趙英剛透露,目前中心和地方體育局都在做王濛的工作,“交流比較順利”。有記者認為:“這個發佈會應該是開不了了。”(8月7日《新京報》)
一夜之間,王濛“被和諧”。猶記得8月4日,被開除出國家隊後王濛曾激動地表示,將召開新聞發佈會揭醜——“我要召開新聞發佈會,把真相告訴給大家,包括我和王春露為什麼會打這一架,包括王春露在麗江事件中怎樣對全國人民撒了一個彌天大謊,包括短道速滑隊所謂商業贊助背後的真相,還包括一些人處心積慮壓下去的興奮劑事件等……”然而短短24小時不到,王濛已經華麗轉身。
不管轉身不轉身,民意還在那裏。截至5日16時,網易的一項有近14萬網民參與的調查表明,有55.2%的網民表示“支援開除王濛的決定,運動員素質比爭金奪銀更重要”,只有5.1%的網民認為應對王濛網開一面。從麗江從青島、從冬奧到集訓,短道速滑裏面究竟有著怎樣的杯葛與不堪,想必不僅僅是王濛一人掌握著真相。有一點是肯定的:在誰先動手還沒搞明白、或者具體細節不明不白的情況下,拿王濛開刀,顯然有失公允——王濛、王春露都應該有説話的權利。
現在,王濛一方與相關管理部門“相談甚歡”,顯然不僅僅是個談心的過程,其間的博弈與交手不言之明。如果沒有利益期許、如果沒有承諾打底,王濛憑什麼會放棄一個魚死網破的新聞發佈會呢?一切都不是擺上桌面的談判。為什麼打架?什麼彌天大謊?怎樣的商業贊助?何等嚴重的興奮劑疑雲?……管理部門拿出什麼籌碼才壓下了王濛攤牌的真相?有兩點是肯定的:一者,即便王濛立地成佛,俯首帖耳的王濛也無法打破短道速滑隊伍的僵局,其利益分配與管理理念上的分歧,不是王濛能紓解得了的;二者,更為嚴重的是,一旦王濛撂狠話成功,它很可能成為運動員與“組織”角鬥的標本、群起而倣之,其身不正的“相關部門”,以後如何在“敷衍民意”與“壓制醜聞”間尋求一個最佳平衡點呢?
即便是王濛自己,也意識到這張罰單其實並不重、更不算早,但如果因為其手裏握有真相的底牌,管理者於是就“網開一面”,不僅此次嚴重內訌事件要成為中國現代體育史上的一個笑柄,對王濛本人來説,討價還價的懲戒也很難以治病救人。
真相比王濛的委屈更重要,但我們又不能要求一個運動員放棄個人私利大義滅親。冬季中心一旦與王濛“你儂我儂”起來,別説發佈會,就是王濛口中的線索,也很可能矯正成“一時口誤”,但那些心照不宣的潛規則、似是而非的陋習,遲早會令中國競技體育支付出更沉痛的代價。我們要冠軍,於是有了冠軍;我們要獎牌,於是有了獎牌;我們要集體輝煌,於是便風管無限——但我們要一個乾淨的體育機制和不靠歷史揭秘的真相的時候,一切都言不由衷起來。
王濛“被交流”,真相“被招安”。大家都在忙著約談王濛,而我們的知情權,該找誰去兌現呢?別忘了——無論舉國體制是好是壞,出錢的不是俱樂部、而是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