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濛又出事了!她在雲南麗江與當地保安鬥毆的一幕還未從公眾腦海中消失,竟又在青島“犯事”,而且還住進了醫院:7月24日晚,因飲酒晚于規定時間回寢的王濛等6名隊員與領隊王春露發生口角,竟然揮拳相向,王濛甚至在酒後對運動員公寓內的設施亂砸一氣,她因此被玻璃割傷。(《廣州日報》7月28日)
不到50天,中國短道速滑隊上演兩次“全武行”,這些隊員不僅善滑而且善打。經過記者的真相還原,我們大抵知道事件原委:王濛等隊員飲酒晚歸,因違紀被責備,然後隊員與領隊發生衝突,雙方群毆……事發于24日晚,直到27日才為公眾所知。
遺憾的是,面對這起公共事件,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主任趙英剛和副主任蘭立,雖于25日火速趕到青島處理此事,但同時下達了“封密碼”。而短道速滑隊主教練李琰認為,這事是短道隊內部人向媒體爆料,“很不應該、很不負責、很不道德”。
又是封口又是“三不”,敢情包括短道速滑隊在內的冬季運動管理中心,把內部鬥毆一事當做家務事了?無論麗江群毆還是這次衝突,都是不折不扣的法律問題,在衝突中,如果一方導致另一方受到輕傷,就需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刑事責任將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嚴肅的法律問題,豈能封口?
而且,傲慢地指責爆料人“很不應該、很不負責、很不道德”,這才是真正的不應該、不負責、不道德!幸虧有人爆料,否則公眾的知情權就無法滿足。上次麗江事件,王濛等人還在微博上造勢,這次大概是吸取上次教訓,所以並未在微博上留下只言片語,如此,公眾很難知道詳情。按照慣例,相關部門必然捂蓋子、封口子。也許若干年之後,公眾才能在某人的回憶中了解這起醜聞。
最讓人感到悲哀與失望的是,內訌事件已演變為公共事件,無論主教練還是中心領導卻都奉行鴕鳥思維。國務院新聞辦曾把突發公共事件的輿論引導策略,概括為“四講”:儘早講,政府要儘快搶佔資訊發佈制高點,第一時間表明對事件的態度及應對措施;持續講,向公眾不斷披露事件進展情況;準確講,發佈資訊真實全面,爭取公眾的認可;反覆講,採取各種方式對公眾進行答疑解惑。即便只是為了短道速滑隊的名譽,也不能草率地封口!
這次衝突被報道後,新華社刊文認為,一個半月發生兩次衝突,短道速滑隊這支金牌之師,更需“金牌管理”,誠然,醜聞連續發生,既説明運動員自律不夠,也説明運動隊管理不力,而封口和“三不”還暴露出了深層次的體制問題。一齣事就想捂蓋子,一發生醜聞就趕緊下封密碼,這種僵化而凝滯的本能反應,緣于一種長久的慣性思維,而不打破封閉性的權力運作模式,就很難消除這種體制傲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