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壇其實也是一個官場

時間:2011-04-01 14:07   來源:廣州日報
  3月30日,中央電視臺報道了原中國足球裁判員陸俊、黃俊傑、周偉新及足協官員張健強收受賄賂、操縱比賽的事實。其中讓人印象最深刻的,莫過於這幫人對“公正執法”的歪曲和褻瀆。

  據黃俊傑介紹,比賽前,他有時會收到足協官員的短信,內容只有“公正執法”四個字。在一般人看來,足協官員要求裁判公正執法再正常不過,但裁判卻心領神會:這裡的“公正執法”,就是要求裁判不要顧慮主場因素,即不要偏袒主隊,真正的意思就是要求裁判照顧、偏袒客隊。多麼令人唏噓的“公正執法”!多麼值得玩味的官場暗語!“公正執法”竟然是“不公正執法”的代名詞,一切是那樣“心有靈犀一點通”,無須廢話,四字足矣。

  在現行體制下,中國足壇其實也是一個官場。曾任湖南省臨湘市副市長的姜宗福,就曾揭露一些令人瞠目結舌的官場暗號——比如領導簽字,字橫著簽意思是“可以擱著不辦”,豎著簽,則是要“一辦到底”;“同意”後面點個實心句號,説明這件事必須全力辦成;如果是個空心句號,百分之百辦不成……

  在我等公眾眼裏,“公正執法”是多麼神聖的原則,領導簽字是多麼鄭重的承諾,但在有些官員眼裏,這些竟然如同兒戲,可以任意曲解、任意玩捏、任意戲弄,可以當作糊弄公眾的幌子,當作構築官場潛規則的磚瓦。顯然,這些還只是官場暗號的冰山一角,還有更多潛規則、暗號不為人知。一些領導説話總是那樣“微言大義”,指示總是另有玄機,不懂暗語、潛規則的人,何以立足?

  前足協官員張健強用五個“沒有”形容當年的中國足壇:沒有道德,沒有規範,沒有制度,沒有制約,沒有監督。那麼最重要的規範、制度、制約、監督是什麼?我認為是公開,“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唯有公開透明,才能讓包括道德、規範、制度在內的各種“明規則”挺直腰桿、大行其道。(晏揚

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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