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電影市場越來越火爆,片前的“廣告”也越放越長,甚至電影票上的放映時間過去十幾二十分鐘了,還在放廣告。前天,北京市消費者協會表示,這種行為已構成違約,侵害消費者公平交易權。
由於職業的關係,我經常要去影院觀影,發現消協批評的現象絕非僅存在於個別影院,而是一種普遍現象。這種商家利用其給觀眾提供服務的強勢地位,強迫觀眾觀看廣告的行為,不僅有違消費者意願,還直接侵佔了消費者的時間成本,進而使觀眾觀影的心情與興趣都大打折扣。
商品社會,廣告的重要性已無須多言。電影院利用自身的設施與條件開展廣告發佈,為影院做一些創收也無可厚非。但凡事都該有度,不能只為了自己小單位賺錢而置消費者的利益於不顧,更不能無視消費者的時間成本,不管三七二十一,侵犯觀眾的正常觀影時間,把觀眾“按”在那兒強行播放廣告。
俗話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事實上,每部電影能帶幾條貼片廣告,在一部電影的播放之前具體能播放多少時間,相關部門都是有明文規定的。問題在於,在影院火爆和各方利益的驅動下,執行這些規定若僅靠既得利益單位的自律而缺乏有效的監督,事情就顯得有些不靠譜,必須有主管部門的強力介入和常態性的日常監管才能見效。目前中國電影市場漸入佳境,正需要來自各方的維護。這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有觀眾來買賬。而影院作為整個電影産業鏈的末端,承擔著直接和觀眾交流與互動的責任。在這個意義上,有關各方如不能在影院為觀眾提供滿意的服務,或許就直接或間接地影響電影的票房乃至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試想,假如我明天走進影院原本是想看姜文的《讓子彈飛》“high”一把的。按規定時間進場,卻等候多時還沒看上電影,先讓廣告給我“飛”噁心了,那我下次還願意來嗎?(葉之植)